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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公告: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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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你的名字帮我买房?
发布日期:【2011-02-26 00:00:00】  
用你的名字帮我买房? 房贷新政催生“借名买房”纠纷 法官历数其中法律风险 本报记者 郑金雄 本报通讯员 张庆东 陈 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料图片)

  在房产新政出台后不久,便有人想出以他人名义购房,以此规避限购政策的“对策”。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些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引发的纠纷案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友国提醒说,以他人名义买房隐患很多,一旦产生纠纷维权很难,出资者将面临房子被“抢走”的危险。

  年近50岁的王女士收入稳定,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产的她,想再买一套房投资。前年9月,王女士通过一家房产中介购买了柯先生的一套房子。为了取得利率比较优惠的房贷,在中介工作人员刘伟坚的提议和介绍下,王女士决定把这套房子挂在刘伟坚的妹妹刘伟珺名下。同时,相关手续都由刘伟坚代为办理,王女士向他支付中介费即可。

  随后,根据王女士的要求,柯先生就与刘伟珺一起虚构了这套房屋的买卖合同,以及首付收据等购房材料,再交由刘伟坚办理房屋挂户、贷款手续。

  这套房子的总房款为近78万元。决定买房后,王女士就支付了4万元定金,当年10月31日,王女士又通过转账支付给了柯先生39.5万元的首付款,随后,在到去年4月中旬期间,王女士还陆续支付了30余万元。

  由于这套房子是期房,王女士购买的时候,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后来,房子的房产证办下来了,房子被登记到了刘伟珺的名下,王女士还负担了房子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同时,她还支付了刘伟珺5000元的佣金。

  而就在这期间,王女士还通过刘伟坚向陈先生购买了该小区的另一套房子,因为相同的原因,王女士又将房子挂在了刘伟坚的名下。为此,王女士向刘伟坚共支付了佣金17500元。按照刘伟坚的“计划”,陈先生先将房子过户到王女士名下,再由王女士将房子挂户到刘伟坚名下。11月,刘伟坚按“计划”取得了这套房子的产权证。所有税费同样由王女士承担。因为办理贷款手续的需要,王女士又虚构了将房子卖给刘伟坚的房屋买卖的虚假合同、收到刘伟坚首付款的收据等。

  为了保证自己能够顺利拿回两套房产,王女士和刘伟坚签署了一份事实说明。这份事实说明中指出,这两套房产都是王女士独立出资购买的,只是为了挂名,分别挂靠在了刘伟坚、刘伟珺名下,刘伟坚、刘伟珺两人从未支付过任何费用,王女士要求两兄妹应该将两套房产全权委托公证给王女士。

  在王女士看来,这份事实说明一签,两套房子都可以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插翅难飞”了。不过,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事还是发生了,两兄妹最终还是打起了房子的主意。王女士之前拿刘伟坚名下的那套房子去银行抵押获得了60万元的贷款,因为这60万元先打到了刘伟坚的账上,刘伟坚两兄妹就带着60万元跑了。王女士发现后,马上将两兄妹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两套房子归她所有。

  近日,集美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王女士与柯先生、陈先生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都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双方已经履行完毕合同义务,王女士为两套房子的合法所有权人没有异议。而王女士与刘伟坚、柯先生与刘伟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协议,是王女士为了规避较高利率的房贷而签订的,协议双方并没有转让房屋的意思表示。同时,法院也指出,王女士为了规避购房贷款政策中的高利率,而将房产转移登记至他人名下,并由他人向银行贷款的做法不仅妨碍了国家相关房地产政策的施行,也直接扰乱了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秩序,直接导致了该案纠纷的产生,王女士的行为是错误的。

  据此,法院判令刘伟坚、刘伟珺应协助配合王女士将两套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到其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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