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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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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女孩雇同学杀害老板情人
发布日期:【2010-01-19 00:00:00】  
19岁女孩雇同学杀害老板情人 自称欲摆脱不伦关系 自叹比“海藻”命运更惨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谢莉在看守所接受采访

    本报记者刘汉泽 通讯员吴道敏 胡志林

    “千万富翁”赤身裸体在宾馆客房遇害,是劫杀还是情杀?
    本月8日深夜发生在洪湖市的这起命案,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经侦查,案情渐渐浮出水面:19岁的谢莉与千万富翁吴军保持情人关系2年后,欲摆脱这段不伦关系,于是许诺4.5万元,与男友一起雇请初中同学将吴军杀死。
    案发当天,谢莉落网;昨日凌晨,逃至武汉的凶杀嫌疑人也被抓获。

    千万富翁宾馆遇害

    9日上午,洪湖市建设宾馆8311客房里,企业老板吴军被发现死在卫生间,赤身裸体,背部有几处深深的刀伤。
    44岁的吴军是洪湖市乌林镇人,汽渡老板,并在内蒙古参股煤矿开采,在洪湖参股房地产开发、物流运输等,知情人称其资产至少超过千万元。
    洪湖警方对此案十分重视,成立侦破专班开展侦破工作。宾馆监控录像显示:8日深夜11时许,两名男青年来到8311房间门口,其中一人指了指房门,两人随后一同离开。
    20多分钟后,一名男青年返回8311房间敲门,很快离去。又过了约10分钟,该青年再次敲门,待房门打开一条小缝时,强行挤进门内,约6分钟后出门。
    在案发现场,民警发现吴军的手机。短信显示,吴军与当地女青年谢莉联系频繁,并约谢在案发当晚到宾馆会面。
    谢莉,19岁,与吴军保持情人关系近两年。

    洪湖武汉两地擒凶

    9日,洪湖市六合路一出租房内,民警找到谢莉。面对询问,谢莉神色慌张,称案发当晚的确接到过吴军的约会电话,但赶到建设宾馆后没有联系上吴军,便返回约人打了一夜麻将。
    谢莉所述得到部分证实,但她案发当晚与住在建设宾馆附近某旅店的两名男青年有联系。这两人未进行住宿登记,案发后未结账就匆匆离去。
    民警加大审讯力度,谢莉终于交待:是她与男友聂某合伙,请初中同学熊某杀害了吴军。
    11日中午,聂某向警方自首,熊某则逃到了武汉。
    昨日凌晨,在武汉警方协助下,民警在武汉江汉二路一旅馆内抓获熊某。

    90后喝酒壮胆捅6刀

    经突审,谢莉、聂某、熊某分别交代了作案事实。他们都是洪湖市新滩镇人,初中同学,分别为19岁、20岁、21岁。
    谢莉称,2008年6月,17岁的她在洪湖市某歌舞厅当业务经理时,结识私营老板吴军,继而发展成情人关系。两年来,吴军一直包养谢莉,还帮她开了一家服装店,并为她买了一辆轿车。
    被包养期间,谢莉与聂某谈起恋爱,便想摆脱吴军,不料遭到吴军的严厉拒绝和多次打骂。于是,报复吴军的恶念在谢莉心中升起。
    约一个月前,谢莉与同学熊某电话聊天时,熊某表示,他想赶快挣钱,“杀人放火的事也愿意干!”谢莉起初并未在意,不料元旦期间,吴军多次催促与她开房,引起谢莉强烈反感。她想起熊某的话,便与聂某商议,决定请熊某实施报复。
    本月5日,谢莉、聂某、熊某见面。熊某开价5万元,经讨价还价降至4.5万元,作案后再收钱。
    8日,吴军再次约会谢莉,三人准备作案。当日,谢莉将聂某、熊某安排住进建设宾馆附近的旅店。当晚,吴军与人打麻将散场后,打电话让谢莉到自己所住宾馆会面。
    随后,聂某带熊某来到房间门口指认。熊某有些害怕,到楼下买了二两白酒喝下壮胆。但第一次来到房门,他紧张得忘记了吴军的姓名,叫门后吴军也未开门。第二次,熊某借送东西为由叫开房门,对着刚洗完澡的吴军连刺6刀,致其死亡。
    作案后,由于身上溅满鲜血,熊某便穿着吴军的裤子逃离现场,9日逃至武汉。临走时,他没来得及从谢莉处拿到一分钱。

    自叹比“海藻”更惨

    昨日,记者在洪湖市第一看守所见到谢莉。如果不是环境特殊,很难将面容姣好、身材苗条的她,与雇凶杀人嫌疑人联系在一起。
    谢莉称,她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父亲长期患病,家境贫寒。初中毕业后,她先在洪湖市某歌舞厅做“陪唱小姐”,后当上歌厅经理,月薪不菲。每当拿到工资,她几乎都交给家里,自己的生活常常捉襟见肘。
    2008年夏天,谢莉接待了“从没见过这么有钱的人”吴军。起初,谢莉经常陪吴军唱歌,吴军也对她出手大方。双方熟悉后,吴军提出包养谢莉,但被她拒绝。
    2008年9月的一天晚上,吴军给谢莉打电话,称和朋友打牌赢了钱,请谢莉去消夜、“分红”。谢莉赶到后,吴军果然给了她3000块钱,这一次,她没有再拒绝吴军的“开房”要求。
    此后,吴军对谢莉“约法三章”:不许她再去歌厅上班,因为那里“坏人”太多;不许谈恋爱;晚间不许出门,每天的行动都必须“汇报”。
    谢莉说,吴军对自己并不吝啬,为她开了服装店、买了车,帮她家做了新房,还支付自己的生活费用。但他疑心重、太霸道,特别是酒后。一次,她在自己的服装店打牌,吴军赶到后,将她暴打至昏厥。
    谢莉说,在内心深处,她对吴军十分排斥。2008年底,她与多年不见的初中同学聂某相遇,双方确定恋爱关系。2009年3月,吴军发现谢莉正在谈恋爱,再次将她暴打一顿,谢莉十分绝望,割腕自杀,经抢救脱险。
    吴军希望谢莉为他生个孩子,但谢莉一直未能怀孕。于是,自2009年下半年起,谢莉以身体需要调理为由,避免与吴军同居,双方约定今年元旦期间开房。元旦到后,谢莉又想出各种理由拒绝见面。
    谢莉说,她看过电视剧《蜗居》,觉得自己比“海藻”结局更惨。(文中吴军、谢莉均为化名)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谢莉在看守所接受采访

    本报记者刘汉泽 通讯员吴道敏 胡志林

    “千万富翁”赤身裸体在宾馆客房遇害,是劫杀还是情杀?
    本月8日深夜发生在洪湖市的这起命案,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经侦查,案情渐渐浮出水面:19岁的谢莉与千万富翁吴军保持情人关系2年后,欲摆脱这段不伦关系,于是许诺4.5万元,与男友一起雇请初中同学将吴军杀死。
    案发当天,谢莉落网;昨日凌晨,逃至武汉的凶杀嫌疑人也被抓获。

    千万富翁宾馆遇害

    9日上午,洪湖市建设宾馆8311客房里,企业老板吴军被发现死在卫生间,赤身裸体,背部有几处深深的刀伤。
    44岁的吴军是洪湖市乌林镇人,汽渡老板,并在内蒙古参股煤矿开采,在洪湖参股房地产开发、物流运输等,知情人称其资产至少超过千万元。
    洪湖警方对此案十分重视,成立侦破专班开展侦破工作。宾馆监控录像显示:8日深夜11时许,两名男青年来到8311房间门口,其中一人指了指房门,两人随后一同离开。
    20多分钟后,一名男青年返回8311房间敲门,很快离去。又过了约10分钟,该青年再次敲门,待房门打开一条小缝时,强行挤进门内,约6分钟后出门。
    在案发现场,民警发现吴军的手机。短信显示,吴军与当地女青年谢莉联系频繁,并约谢在案发当晚到宾馆会面。
    谢莉,19岁,与吴军保持情人关系近两年。

    洪湖武汉两地擒凶

    9日,洪湖市六合路一出租房内,民警找到谢莉。面对询问,谢莉神色慌张,称案发当晚的确接到过吴军的约会电话,但赶到建设宾馆后没有联系上吴军,便返回约人打了一夜麻将。
    谢莉所述得到部分证实,但她案发当晚与住在建设宾馆附近某旅店的两名男青年有联系。这两人未进行住宿登记,案发后未结账就匆匆离去。
    民警加大审讯力度,谢莉终于交待:是她与男友聂某合伙,请初中同学熊某杀害了吴军。
    11日中午,聂某向警方自首,熊某则逃到了武汉。
    昨日凌晨,在武汉警方协助下,民警在武汉江汉二路一旅馆内抓获熊某。

    90后喝酒壮胆捅6刀

    经突审,谢莉、聂某、熊某分别交代了作案事实。他们都是洪湖市新滩镇人,初中同学,分别为19岁、20岁、21岁。
    谢莉称,2008年6月,17岁的她在洪湖市某歌舞厅当业务经理时,结识私营老板吴军,继而发展成情人关系。两年来,吴军一直包养谢莉,还帮她开了一家服装店,并为她买了一辆轿车。
    被包养期间,谢莉与聂某谈起恋爱,便想摆脱吴军,不料遭到吴军的严厉拒绝和多次打骂。于是,报复吴军的恶念在谢莉心中升起。
    约一个月前,谢莉与同学熊某电话聊天时,熊某表示,他想赶快挣钱,“杀人放火的事也愿意干!”谢莉起初并未在意,不料元旦期间,吴军多次催促与她开房,引起谢莉强烈反感。她想起熊某的话,便与聂某商议,决定请熊某实施报复。
    本月5日,谢莉、聂某、熊某见面。熊某开价5万元,经讨价还价降至4.5万元,作案后再收钱。
    8日,吴军再次约会谢莉,三人准备作案。当日,谢莉将聂某、熊某安排住进建设宾馆附近的旅店。当晚,吴军与人打麻将散场后,打电话让谢莉到自己所住宾馆会面。
    随后,聂某带熊某来到房间门口指认。熊某有些害怕,到楼下买了二两白酒喝下壮胆。但第一次来到房门,他紧张得忘记了吴军的姓名,叫门后吴军也未开门。第二次,熊某借送东西为由叫开房门,对着刚洗完澡的吴军连刺6刀,致其死亡。
    作案后,由于身上溅满鲜血,熊某便穿着吴军的裤子逃离现场,9日逃至武汉。临走时,他没来得及从谢莉处拿到一分钱。

    自叹比“海藻”更惨

    昨日,记者在洪湖市第一看守所见到谢莉。如果不是环境特殊,很难将面容姣好、身材苗条的她,与雇凶杀人嫌疑人联系在一起。
    谢莉称,她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父亲长期患病,家境贫寒。初中毕业后,她先在洪湖市某歌舞厅做“陪唱小姐”,后当上歌厅经理,月薪不菲。每当拿到工资,她几乎都交给家里,自己的生活常常捉襟见肘。
    2008年夏天,谢莉接待了“从没见过这么有钱的人”吴军。起初,谢莉经常陪吴军唱歌,吴军也对她出手大方。双方熟悉后,吴军提出包养谢莉,但被她拒绝。
    2008年9月的一天晚上,吴军给谢莉打电话,称和朋友打牌赢了钱,请谢莉去消夜、“分红”。谢莉赶到后,吴军果然给了她3000块钱,这一次,她没有再拒绝吴军的“开房”要求。
    此后,吴军对谢莉“约法三章”:不许她再去歌厅上班,因为那里“坏人”太多;不许谈恋爱;晚间不许出门,每天的行动都必须“汇报”。
    谢莉说,吴军对自己并不吝啬,为她开了服装店、买了车,帮她家做了新房,还支付自己的生活费用。但他疑心重、太霸道,特别是酒后。一次,她在自己的服装店打牌,吴军赶到后,将她暴打至昏厥。
    谢莉说,在内心深处,她对吴军十分排斥。2008年底,她与多年不见的初中同学聂某相遇,双方确定恋爱关系。2009年3月,吴军发现谢莉正在谈恋爱,再次将她暴打一顿,谢莉十分绝望,割腕自杀,经抢救脱险。
    吴军希望谢莉为他生个孩子,但谢莉一直未能怀孕。于是,自2009年下半年起,谢莉以身体需要调理为由,避免与吴军同居,双方约定今年元旦期间开房。元旦到后,谢莉又想出各种理由拒绝见面。
    谢莉说,她看过电视剧《蜗居》,觉得自己比“海藻”结局更惨。(文中吴军、谢莉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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