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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公告: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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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经同意置换八旬老母房产 将其送到养老院
发布日期:【2011-07-04 00:00:00】  
 在房价高企的今天,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来说,房产是其拥有的最主要财产。随着城市房屋的大面积拆迁,房产也成为子女争相继承和分割的一笔巨大财产,由此房屋确权成为老年人维权的新焦点

  80岁的苏大娘近日把女儿辛某告上了法庭。原来,辛某在苏大娘不同意的情况下,经某置换公司中介,将苏大娘承租的一套房屋置换到自己名下,并抓住苏大娘的手在房屋置换合同上按下了手印。没过多久,又将苏大娘送到了养老院。伤心至极的苏大娘为此与亲生女儿对簿公堂,要求继续承租住房。

  房屋往往是老年人辛苦一生最后的财产,是养老的基本保障。然而,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近年来,房产纠纷在老年人维权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孔姣律师介绍:目前,老年人房产侵权的主体主要是其子女。房产侵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子女们私自将老人的承租权、产权人姓名变更到自己名下,或是将拆迁安置费私下领走;有的子女出资购买老人具有使用权的房屋后,私自将户口迁入老人居住地,并私自更改户主及产权(租赁)人,影响老年人住房置换、买卖;有的是共同居住的子女自己购买住房后,仍占据老人住房,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还有的是同住人以赡养、照料老年人生活为名,购买房屋产权、迁入户口、更改户主等等。

  法律界人士以案说法,提醒老年朋友在维护自己房产权益方面要注意——

  教训之一老人不应过早地处理房产

  方某今年90岁,有两个女儿,曾有自有房屋一套。因小女儿一直觊觎方某的房屋,惹得方某十分不悦。5年前,方某一气之下将自有房屋私下里公证赠予大女儿。今年,小女儿无意之中得知方某已将房屋赠予姐姐,十分恼怒,并威胁方某:不再承担赡养义务。方某求助律师,想要回房屋产权,卖掉后将房款平分给两个女儿。

  经过调解,大女儿及其家人同意将一半房产由小女儿处理。

  办案法官提醒老年人:不要过早地处分自己的房产。如要处分房产,可通过设立遗嘱来进行。对于不孝顺的子女可以剥夺其继承权。有三样东西老年人不能放:房产证、户口本和钱。只要老年人能管好这三样东西,并通过正确的法律程序来办理移交手续,老年人房产被侵权的案子就会少很多。

  教训之二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最好公证

  1999年2月1日,被告张某与李某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并在市南区公证处办理公证。该协议约定,张某系李某的外孙女,李某年老体弱,独身一人,李某跟随张某生活。在李某有生之年,由张某夫妻负责照顾衣食起居和医疗等。李某去世之后张某夫妇负责丧葬事宜,李某在XX地有一套三房一厅,已用李某名义购买了产权 (由张某夫妻出资),李某去世后遗赠张某夫妻为业,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张某夫妻。其他共有财产及李某个人财产全部归张某夫妻所有,他人无权占有。

  原告方某为李某之养女,其认为此《遗赠抚养协议》上李某的签章不真实、不具有法律效力,诉至法院要求按法定继承处置李某的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协议经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且经查实李某生前随张某夫妻生活,其殡葬事宜亦由其办理,其夫妻实际履行了该协议的义务。

  律师认为:老年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是法律允许并提倡的一种途径。但值得注意的是,遗赠抚养协议对很多人来说是陌生的,老年人在签订该协议时应当明确协议的性质,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好请律师或者具有法律常识的人帮助拟订协议,以保证协议的真实、合法、有效,此外,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最好是到公证部门公证,以保证其法律效力,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教训之三老人资助子女买房要有借条

  刘某今年80多岁了。再婚老伴去世后,步入耄耋之年的他却与小儿子,也就是他与再婚妻子唯一的儿子,产生了矛盾。

  刘某说,当年,他们家有一套宿舍,是老伴单位分的房子。2006年拆迁后,小儿子以单位集资盖房的名义,从父母手里前后拿走了20余万拆迁款。可是,房子一直没盖起来,钱却不见小儿子退回来。此外,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老两口曾拿出七千多块钱,在市北区买了两间平房,连房带院面积有一百多平方米。当时,根据老伴的要求,这两间房子直接登记在小儿子的名下。2008年,那两间房子也拆迁了,现在刘某本人居住的房子就是那次拆迁的补偿房。而房主同样是刘某的小儿子。

  刘某认为,老两口辛苦一辈子,挣下的两套房产都让小儿子据为己有。在养老方面,小儿子也应该承担起主要责任。年事已高的刘某提出,小儿子除了负担自己居住楼房的物业费、取暖费外,还要拿出钱来雇个人照顾自己。刘某的小儿子则提出让父亲搬来同住,遭到刘某的拒绝。刘某的小儿子说,虽然与老人有矛盾,但他还是愿意尽孝。可是老人提出的要求,实在有些苛刻,他无力承担。他所能做的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

  山东恒信通律师事务所葛秀蓉律师提醒广大老年人:老年人在资助儿女购房时,要让子女出具借条,保留好各种付款凭据,以便在法律上留有证据。在赠送或转让房产时,老年人应该向相关律师咨询,慎重从事。即便自己愿意将房屋赠送给小辈,也应通过遗嘱的方式。此外,不要轻易变动自己的房屋产权。老人在对诸如房屋等重要财产进行处置时,即使对方是自己的子女也应做好必要的书面约定,最好请相关专业人士来把关。在签订合同或者书面约定时,一定要看清协议的内容,不要随意按手印或者签名。也不要过于信任他人而将自己的身份证、印章全部交与别人。(记者姜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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