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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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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欠的钱,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偿还”
发布日期:【2011-02-26 00:00:00】  
“今生欠的钱,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偿还” ——18岁撞人男孩无钱赔偿走上不归路 本报记者 刘吟秋 本报通讯员 雪 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审败诉后,张平家人痛哭失声。李 辰 摄

  

  年仅18岁的张平骑车撞伤一名老太太后,写下3万元欠条,服毒自杀。其在遗书中声称,因无力赔偿,只能以命还债。

  张平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亲属逼死自己的儿子,遂于2010年5月12日起诉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老太太之子王生等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6万余元。同年11月2日,丰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无证据证明王生等人对张平有殴打等暴力行为,且王生等人索要3万元医疗费确有依据为由,驳回了张平父母的诉讼请求。

  横 祸

  男孩上班途中撞人遭索赔

  “妈,我撞人了。”

  ——张 平

  张平的母亲孙英在北京一小区内当清洁工,月薪1000元。她还清楚地记得,2009年9月13日早上,小儿子吃了她下的一碗面条,就骑上电动自行车去其打工的饺子馆上班。然而,张平出门不久,就给她打来电话:“妈,我撞人了。”

  撞人的地点是白盆窑村尧舜建材城北侧200米处,被撞的是76岁的王老太,时间是早上7时30分。记者为此还专门实地勘察了一番,发现从南四环花乡桥往南到第二个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有个路标,十字路口往西走,就是郭公庄,往东走,则是白盆窑村。郭公庄是张平生前居住的地方,而白盆窑村,则是他骑电动自行车撞倒王老太的地方。当时老太太是去公共厕所,结果就被撞断了骨头。

  张平陪着去医院时了解到王老太需3万元押金才可做手术,便于当日中午12时左右与王老太的儿子王生等5人一同回家取钱。孙英称没有钱,并打骂张平,让张平自己找老乡借钱。

  “他们死活要3万块钱,我说让我到哪儿去找3万块钱啊!”孙英说,当时对方就吓唬她,说不给钱的话就把她儿子的腿给锯断,为此还和她大儿子差点发生冲突。有些四川老乡也租住在郭公庄,孙英就找老乡借钱,想先给对方一些医药费,但没借到。孙英说:“有个老乡问对方要怎么解决,对方说你们是一伙的,然后把孩子拽上车就走,老乡上去拦,也没拦住。”

  王生表示,同去的几个人都是他家亲戚,主要是防止张平跑了找不到人,但根本没有骂,更没有打张平的行为。他说:“是孙英打的张平,张平一进门,孙英就动手打,孩子都跪在地上求她了,我们都看不过去了。我们就想着能哄住他,看能不能要点医药费先看病。”

  王生否认是他带人挟持张平离开郭公庄其租住地的,他表示是张平带他去找老乡叶某等人借钱,但未借到。并说当天下午15时许,他还在白盆窑东路路边的“星月”饭店管了张平一顿饭,期间,张平为他书写了一张3万元欠条。17时30分左右,张平独自离开饭店。

  据法院判决书认定,当天约19时左右,张平独自到位于丰台区宜兰园小区南门其打工的鼎鼎盛饺子馆,与同事一同吃过晚饭,约20时左右一人离开饺子馆。此后,张平父母及王生等人均未见到张平。

  噩 耗

  一个月后,男孩遗体在桥洞内被发现

  “爸妈,对不起,儿子无能。……我所欠的钱,只能用命来还清。”

  ——摘自张平遗书

  2009年9月14日,王生带着一名亲戚来到张平家要钱。孙英听王生说人早放回来了,还以为孩子有可能跑到朋友或老乡家了。下午,孙英和妹夫买了些东西到医院看望王老太。从医院回来后,还是没找到张平,孙英这才拨打110报警,她报警的事由是孩子被绑架。后来警方把此案作为人口走失案处理。

  张平父母发疯似地找孩子。他们找遍了小儿子有可能去的每个地方,还从孩子的书本里找每个随手写下的电话号码,然后打过去问是否见到过张平,但除了张平生前打工饭店的老板娘说孩子回过一次饭店外,始终一无所获。

  孩子没回来,但被撞的老太太需要治病,王生依然和一名亲戚多次来要钱。无奈之下,孙英夫妇于9月17日和10月5日分两次向王生支付了其母交通事故赔偿款7900元,收到第二笔钱后,王生交还了一直扣留的张平的身份证、电动自行车钥匙和张平书写的3万元欠条。

  10月22日,丰台刑警队打来电话,说找到张平了。警方接报后在丰台区汾庄铁路口西300米桥洞内,发现了张平的尸体。尸体已经高度腐烂,鼻子和嘴已经分不清了。口袋里有几份遗书包裹甚严,但尸水已经浸透了遗书。

  丰台区警方于2009年11月底对此案作出结论,张平系敌敌畏中毒死亡,未发现犯罪事实,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张平8份遗书的落款日期均是2009年9月15日,分别留给其父母、兄长等亲人以及警察的。

  在给父母的遗书中说:爸妈,对不起,儿子无能,又给你们惹事了。我想了很多,有时感觉到死也是解脱……我所欠的钱,我无能给清,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欠的钱,我只能用命来还清。

  在给警察的遗书中说:警察同志(大哥、叔、大姐),我张平今天是自杀,不是他杀,因我无钱还清我欠的钱,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警察同志,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偿还,希望我的命能偿清。我监护人也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

  在给哥哥的遗书中,他请求哥哥帮他照顾好父母。

  判 决

  男孩父母索赔76万元被驳回

  “我要上诉,一定要上诉,孩子就这么没了,我要讨回公道。”

  ——原告

  2010年5月12日,张平家人委托律师车向前向丰台法院提交起诉书,以王生为了追讨其母的医疗费,采取非法方式挟持张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继而施以威胁恐吓,造成张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后果为由,向王生索赔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6万余元。5月19日下午,在经过7天的法定审查期后,丰台法院对此案正式立案。

  车向前表示,交通事故中人员受伤的医疗费协商不成,可以经过法院诉讼来解决,但王生等人非法限制张平人身自由,威胁、恐吓,迫使张平写下3万元欠条,其行为违法;逼死张平,造成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王生主观上有过错,因此侵权成立,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张平父母看来,没有逼迫和恐吓,儿子绝不会对方说要3万元,就自愿给对方写下3万元的欠条,并写明两天内偿还。而且遗书的日期正好是9月15日,这说明儿子是在欠条列明的还款日期到达时,在欠债重压之下选择了以死偿债。

  11月2日,丰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张平父母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王生要求张平赔偿3万元损失确有依据。孙英在事故发生后对张平采取冷漠的态度,使得刚满18周岁且无赔偿能力的张平处于无助状态,情感上受到一定伤害。有证据证明在张平与王生等人一同借钱及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过程中,王生等人未对张平实施过殴打等暴力行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张平的父母认为王生等人为追讨其母的医疗费,采取非法方式挟持张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继而施以威胁恐吓,造成张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后果,无据佐证,法院不予认定,因此,该院驳回了孙英夫妇要求王生等人赔偿76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我要上诉,一定要上诉,孩子就这么没了,我要讨回公道”,听到判决,张平的姑姑伤心地痛哭失声,直至无法站立,坐到地上,最终被两名亲戚搀起拖着走出法庭。而王生则表示感谢法院公正判决,还他清白。

  张平的家人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车向前针对判决提出不同意见,他认为,法院认为王生等人没有实施过殴打等暴力行为,但是否有言语恐吓行为呢?此外,判决中声称张平在上午12时带王生回家拿钱,15时和王生等人到饭店吃饭,好像在时间上是连贯的,其实中间这3个小时干吗去了,却是空白。车向前说:“3个小时内干了些啥,只有几名被告人知道,他们说啥就是啥,公安局要是负责任的话,带他们去测下谎,让我们心服口服。”车向前认为,王生等人有言语恐吓行为,3万元的欠条也是他们让张平写的,应该对张平的死亡承担责任。

  而王生的代理律师苗红龄则对记者表示,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孩子自杀确实让人同情和遗憾,但自杀原因和王生无关,王生等人没有威胁和殴打张平。

  现 状

  原告悲凉被告无奈

  “所要的3万元不是自己瞎要,而是大夫说的,事实上,这些钱远远不够,而老太太至今还躺在床上不能动。”   ——被告

  提起张平自杀一事,张平生前打工饭店的老板娘遗憾地说,炒菜炒得挺好的一孩子,死了挺让人可惜。据了解,张平16岁从打工子弟学校毕业后,就在房山区一饭店当学徒工,他的理想是当个川菜大厨,为此还想一个人回四川老家学厨师。出事前一周左右才到父母租住地较近的这家饺子馆打工,尚在试用期,领一半工资,帮着给工人做做饭。

  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张平的父亲哭着说,自己主要做泥瓦工活,每月能挣一千多元,但工地只发300元生活费,夫妻俩的收入除去房租和生活费,还要给老家偏瘫已经两年的老父亲寄去两百元,根本没钱。支付给王生的那7000余元,都是从妹夫和老乡那儿借来的。

  律师车向前告诉记者,张平家可谓是家徒四壁,连张桌子都没有,碗筷只能放在地上,更不用说别的家具了。张平出事后,这个家更是雪上加霜,他的姑姑不堪刺激,如今瘫痪在床,年逾古稀的爷爷也一病不起,生命垂危。张平的父母已赶赴老家,看望病重的父亲。

  王生也是普通农民,他在白盆窑村绿化队工作。

  提起此事,王生觉得非常倒霉。他说,自己从未恐吓过张平一家,3万元的欠条是张平借不到钱后,在饭馆里自愿写的。王生还表示,所要的3万元不是自己瞎要,而是大夫说的,事实上,这些钱远远不够,而老太太至今还躺在床上不能动。自己的媳妇不得不辞了工作专门照顾老太太,治疗费加上误工费,已经超过5万元了。

  为什么老太太被撞后要带人“跟着”张平呢?王生解释说,主要是张平一家均是打工的,怕他们跑了找不到人。他说:“我咨询过了,只要他们跑了,告他们也没用。打官司的时候法院也找不到人,只能是在法院门口贴张告示,说我告他,我胜诉了。但是呢,执行不了,结果还是我白花诉讼费。”王生觉得摊上这事很无奈,花了一大笔钱不说,一辈子没受过这么大罪的老太太现在动都动不了。

  余 思

  家庭应成为孩子坚实的情感支撑

  “刚刚成年的张平遇到突发事件时,其家庭未能给予及时的情感支撑。”

  ——北京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

  记者去白盆窑村采访此事时,一位不愿意说出自己名字的村民告诉记者,这事他知道:“那孩子的妈不讲理,到了现场就说孩子满18周岁了,她不管。”

  在王生看来,张平之死就是被孙英逼的,他说:“那孩子的妈太混,打孩子打得我都看不过去了,我觉得是她教育方式不当,在出了这么大事后,对孩子又没有一些安慰和作为家长的支持,老是说不管,这才是孩子自杀的原因。如果那天她先拿出几百元让老太太看病,说其他的钱慢慢再凑,孩子也许不会走这条路。”

  原告代理律师车向前则认为,张平在遗书中流露出的自杀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出于情感不愿连累父母,即牺牲自己保全家庭。他还告诉记者,来自四川农村山沟里的张平父母很本分、老实,甚至有些窝囊,他们的理想就是花力气打工,多挣点钱,然后为两个儿子盖房娶媳妇。让这样的父母与儿子有更主动、深层次的沟通是不现实的,但这并不表明他们不爱自己的孩子,毕竟“那也是身上掉下的肉呀!”

  “张平事件具有偶然性,其不成熟人格不是一天形成的”,北京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作为一个个体,一般具有三个资源,即身体资源、生理资源以及社会资源,而其中的社会资源主要是指家庭资源,当个体遇到困难时,家庭应给予物质和精神双重的支持,帮助个体渡 过难关。而刚刚成年的张平遇到突发事件时,其家庭不但未能给予及时的情感支撑,甚至在他走向绝望的过程中起了火上浇油的消极作用,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文中当事人及其家属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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