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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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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住高级病房 每天600元谁买单
发布日期:【2011-02-26 00:00:00】  
车祸受伤住高级病房 每天600元谁买单 本报记者 郑金雄 本报通讯员 卢 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付小姐因车祸住进了医院。住院期间,她选择了每天600元的优质病房,20天内仅床位费就多花了1万余元,为此,她与肇事者对簿公堂。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付小姐住优质病房的床位费与治疗病情无关,属于不合理费用,应在医疗费总额中扣除1.1万元。

  2010年5月22日12时40分左右,被告驾驶员汝先生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发生了车祸,造成原告付小姐受伤。经认定,汝先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当即被送往厦门长庚医院抢救,住院55天,共花费医疗费4.8万余元。按理说,撞人肯定要赔偿,但事故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很大的争议。

  原来,付小姐刚入院时处于昏迷状态,病情很重,被医院送进重症监护病房进行治疗。针对治疗这一部分的费用,被告汝先生没有意见。但是,付小姐在脱离危险后,住进了优质病房,每天要600元,而同一家医院的普通病房每天只需要50元。汝先生认为,这些不合理的费用不应该由他承担。

  针对被告的质疑,原告付小姐说,治病疗伤需要静养,因此无法住在普通病房,住优质病房也是诊疗需要。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针对付小姐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书认为,被鉴定人付小姐入院时处于昏迷状态,病情危重,予以重症监护等治疗。经审阅住院费用清单,可知其诊疗、用药、相关检查均符合伤情的需要,符合临床诊疗常规,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付小姐病情相对稳定后,由监护病房转出后住优质病房,非治疗必须。由此产生床位费1.2万元为不合理费用。

  ■法庭直击■

  原告:你方作出鉴定意见的依据是什么?

  鉴定人: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优质病房床位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优质病房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保证按规定比例提供普通病房的基础上,设施条件优于普通病房的高档次病房”;“优质病房床位是为了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设立的,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的自愿选择,不得强行安排”。

  对于静养,我们的理解是人需要卧床,少活动,优质病房并不一定就是安静,只是条件较好。普通病房也有单人间,不一定就比较吵。

  根据患者住院费用清单第4页记录,患者进院的时候病情比较严重,但是经过治疗很快就脱离危险,患者住优质病房不是本案件必须的。患者刚进医院时237个小时属于重症监护,后13天的一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趋向稳定的患者;后33天三级护理,适用于生活可以自理的患者,说明患者病情已经减轻。

  法官:普通病房与优质病房的明确区别是什么?

  鉴定人:主要是设施条件不同。根据《福建省一般优质病房床位费最高价格控制标准》、《特需病房床位费最高价格控制标准》规定,单人间的规定是大于12平方米,设施上有电视、沙发、写字台等,省级标准是80元;按照原告居住的600元的标准,已经符合特需病房的价位,使用面积达到40平方米,还有会客室,有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级别比较高。

  法官:监护病房是不是一个人住的?

  鉴定人:监护病房与别的病房的区别主要是设施,且24小时有人值班,不是以几个人住为标准。

  ■记者手记■

  杜绝车祸伤者过度治疗

  以前有一个案子,原告因交通事故掉了一颗牙,换牙竟然花了1万元,结果引起了纠纷。车祸发生以后,有些因车祸受伤到医院治疗的伤者,往往不在乎药费有多高、治疗费用有多贵,认为反正是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买单,而有些医院也把这种病人视为“摇钱树”,开高价药、重复治疗。

  厦门一家保险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了上述忧虑,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者,入院后最不怕的就是看病医药费贵,因为这些费用都是由肇事司机或是保险公司买单。个别医院针对这一情况,也就对交通事故的伤者“格外照顾”,比如有的护理级别过高,有的用贵药、用回扣药等。很多伤者也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金,不惜弄虚作假,泡病号、挂床。

  2007年7月起,全国正式执行交强险新规,其中就要求将交强险保费的一部分用于救助车祸中的伤者。辽宁保监局针对过度治疗设立了门槛,辽宁省保监局有关人士表示,为了交强险救助机构顺利实施救助,改变传统伤人案件的事后核赔模式,辽宁保监局已在辽阳试点,设立专项跟踪服务体系。辽阳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在辽阳,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将被送到指定医院就诊,在那里将有专门人员审核用药标准,减少不合理用药和治疗费用的产生。

  ■专家建议■

  应细化赔偿项目的标准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认为,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交通事故日益增多,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纠纷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赔偿案件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

  2010年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对目前大量存在的民事侵权案件如医疗纠纷、死亡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新法既有不少亮点,也有不少变化,这无疑将会给审判工作带来重要的影响。就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而言,新法就带来不少改变:机动车使用人和所有人不一致时,车辆所有人的赔偿责任改变;受害人的举证难度增加;赔偿项目和标准发生变化。

  在这些交通事故纠纷中,双方一般对赔偿项目和标准都模糊不清。有时肇事方有赔付意向,但不知道要赔多少,受损方也不知道该开价多少。针对这样的情况,可按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项目,列明填写事项,设计填充式的诉状纸。

  针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制定标准明确、操作性强的相关司法解释,使司法审判及执行有法可依,减少因不同地域、不同法官对个别法条理解的偏差而出现的实际上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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