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关于发布2011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统计局、调查队: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 湖北省公安厅(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 湖北省统计局(印)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印)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序号 项目 标准(元)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1605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5832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11451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4091 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28092 4全社会分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 农、林、牧、渔业 16940 采矿业 25732 制造业 24966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5444 建筑业 24819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3150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9707 批发和零售业 21049 住宿和餐饮业 18280 金融业 53768 房地产业 2922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85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4433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41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9576 教育 3403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3180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28662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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