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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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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开宣判网上销售假冒名牌服装案
发布日期:【2012-06-22 00:00:00】  
东莞公开宣判网上销售假冒名牌服装案 售假总金额67万余元 获刑三年半罚35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东莞6月18日电 (记者 林晔晗 通讯员 王创辉 吕 宏)一男子在淘宝网上销售假冒“ochir1y”(欧时力)商标的服装,售假总金额高达67万余元。今天,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处谢宗喜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案情:淘宝网上开店售假 窝点搜出4000余件假货

2009年1月,谢宗喜在淘宝网注册了名为“整点整分”的网店,租赁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屋村健身街某房为窝点,并聘请唐某、何某作为网店售货、管理人员,在网上大肆低价销售假冒欧时力商标的服装。经查,该批服装是谢从东莞市虎门镇一仓库贩入的,其在网上的销售价格仅仅只有正品销售价格的一到三折左右,在销售过程中,该网店宣称这些服装是“尾货、原单服饰”并保证绝对货真价实,但事实上上述服装质量较差,许多服装的欧时力标识还是由谢宗喜等人手工缝在衣服上的。

截至案发前,上述网店因销量大等原因,已经晋升为淘宝信用等级较高的“双皇冠”店,并正准备冲“三皇冠”,所谓的“好评率”竟高达99.37%。2010年12月21日,公安机关接到知情人报案后,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上述窝点进行搜查,当场缴获带有欧时力商标的假冒服装4324件、假冒“欧时力”商标的商标标签若干以及大量快递单证等。

经统计网络销售记录,截至2010年12月21日,谢宗喜销售假冒欧时力商标服装的销售额为人民币678621.38元。2011年3月31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掌握了谢宗喜的行踪,并在虎门将其抓获归案,又当场缴获欧时力商标服装20件。

店主:进货时不知是假货 量刑过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谢宗喜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谢宗喜不服,遂向东莞中院提出上诉。

“网店所卖的‘欧时力’服装是从虎门一出租屋进的货,到虎门进货时对方说是正品,直到公安机关查封其位于大岭山的网店时才知道所卖的是假货。”谢宗喜说,“原审判决认定的实际销售金额过高,部分货物销售是虚假销售,只是为了增加商家信用,还有部分售出的货物已经退货。”

对此,谢宗喜的两名员工却有另一个说法。“网店出售的衣服都是由谢宗喜去拿货,价格一般是正牌衣服在实体店价格的3折左右,谢宗喜说过那些衣服不是正品。淘宝网上网店的销售记录都是真实的,其中‘成功的订单’一项记录了该店发货给客户且已经收到货款的交易。”网店员工何某说道。网店另一名员工唐某也指出谢宗喜所销售的服装在淘宝网上注明是非“欧时力”女装和网店订单记录是真实的。

据悉,谢共去该进货点三四次,但谢没有注意该进货点的名字,也没注意该处有无营业执照或许可证,谢也不记得该进货点的地址。每次进货,谢宗喜和对方都是计件给现金,没有入货单。进货后,一些衣服没有吊牌或商标的,谢及其员工就打印吊牌上的价钱和内容并把商标缝到衣服上。

法院: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 维持一审原判

法院认为,证人唐某、何某均从不同侧面、不同细节证实了谢宗喜雇请唐某、何某贩卖假货一事,另外,谢宗喜自己也曾供称进货的部分衣服没有吊牌或商标,自己及其员工就打印吊牌上的价钱和内容并把商标缝到衣服上。谢宗喜的供述和唐某、何某的证言相互印证了谢宗喜明知是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而予以贩卖的事实。另外,谢宗喜长时间、大量且明显低于市场价售卖涉案商品的事实,也足以证明谢宗喜对涉案商品假冒了他人的商标一事具有明确的认识,谢宗喜辩称其不知道售卖的是假冒商标的商品的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关于销售金额,经查,涉案网店销售清单明细表证实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唐某、何某提供的网店销售交易记录核算该网店实收款总额为678621.38元。

综述,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宗喜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网店经营者勿要以身试法

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便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目前网购越来越便宜,网店到处可见所谓“OEM”或“出口转内销”等名目的商品,这些商品许多是未经授权的假冒他人品牌的商品,按照销售金额,许多店主其实早已经构成犯罪,其后果的严重性超出一般人的想象,因此,请相关网店经营者勿要以身试法。

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而言,假冒商标的犯罪并不仅仅造成商标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更为深远的危害是它扭曲了市场机制,打击了通过不断创新、积累诚信从而开创品牌的积极性。没有良好的商标保护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就无法实现产业的升级转型,企业就只能沦为二三流的企业,只能赚取最微薄的利润,劳动者因此只能领取最微薄的薪酬。因此,看不见的危害远远大于看得见的损失,它损害的是我们社会、我们每个人的最深远的利益,应当值得我们警醒。

为了打击和预防假冒商品,除了刑事处罚外,还须加强行政执法,早发现、早查处,加强行业自律、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让假冒商品无处遁形。对于最近泛滥的利用网店贩卖假货的情况,也应追究相关运营商的法律责任,并令其积极加强监管,否则电子商务行业的长远发展也必将遭遇法律和信任危机。

另外,消费者也应当自律。根据调查,销售假冒商标商品时,网店店主往往提前便与消费者表明销售的并非正品、真品,但许多消费者对这些商品仍趋之若鹜,也反映出某些消费者对品牌内涵的鉴赏力还亟待提高。倡议消费者购买正品,一旦被欺骗购买了假冒商品也应当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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