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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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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重点查办领导贪贿渎职案件
发布日期:【2008-09-10 00:00:00】  
高检院出台实施办法 重点查办领导贪贿渎职案件  

  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高检院出台实施办法 

重点解决群众最现实利益问题 

  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获悉,高检院日前制定出台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三大方面规定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的任务和责任。这三大方面共包括50项具体的工作任务,涵盖了检察工作的各个领域,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工作规划》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任务。 

  《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要坚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积极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积极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步介入行政机关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工作,坚决惩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的办案协作机制。完善对职务犯罪线索的管理流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国法律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衔接。 

  《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问题,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审判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促使审判机关正确行使权力,坚决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问题。依法履行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滥用职权、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依法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探索制定符合刑事再审规律的抗诉标准。依法履行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把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加强以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从检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检教育列入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落实检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实施办法》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组织广大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工作规划》,掌握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明确检察机关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任务目标和基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自觉性。高检院机关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对《实施办法》确定的各项任务作进一步的细化分解,并逐一确定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员,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逐一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有计划、分阶段地扎实推进。 

  《实施办法》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中,要主动接受纪检机关的组织协调。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担负起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积极协助党组搞好内部责任分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以致工作落空、出了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依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张立)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 

□检察日报评论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制定出台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三大方面规定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50项具体工作任务。《实施办法》的出台,表明检察机关正在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 

  《工作规划》不仅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专门职责和独特作用,而且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好职能作用寄予厚望,并从政策、机制和保障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工作规划》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在查办过程中,要注重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增强惩治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同时要提高预防工作水平。 

  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司法领域出现的腐败现象和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执法司法权容易被滥用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措施。 

  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监督别人的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检察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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