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介绍 诉讼指南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合同专栏 房地产 婚姻家庭 劳动争议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公司企业 知识产权 医疗纠纷 立法动态 经典案例 法制新闻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律师所监督员 重要展示收费标准 联系我们
本站公告: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首页>法制新闻 > 正文
年终特稿:2005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发布日期:【2007-10-04 00:00:00】  
年终特稿:2005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送走2005,迎来2006。回首这一年,有哪些法制新闻事让你难忘?有哪些法制人物让你感动?有哪些案件让你记忆犹新?在2005年即将结束的时候,中国法院网与人民网、央视国际联手,共同推出“2005年十大法制新闻”、“2005年十大案件”、“2005年十大法制人物”,敬请关注。

  今日推出的2005年十大法制人物(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1.王书田:呕心沥血秉公办案的铁案检察官

  王书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从1979年王书田成为民警以来,他20年的公安生涯,7年检察官足迹,办理近百桩案件,心系百姓,秉公办案,两袖清风,全部办成铁案。因长期超负荷工作,三次病危,两次吐血,仍始终坚持在办案一线。

  入选理由:他以“宁可少活20年,也不能让工作留遗憾”的信念铸就了一名检察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不凡业绩。为捍卫公平和正义,他用热血和生命作代价,无怨无悔,永不停息。他的事迹,将时代特征、检察官职业风范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本色融为一体,他无愧为当代人民检察官的楷模。

  2.王幸福:自费调查暴力征税的农民维权英雄

  今年53岁的农民王幸福,曾于2002年自费秘密调查揭露河南省宜阳县三级干部参与暴力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事实。他的万言调查报告曾引起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和河南省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5月,王幸福以绝对优势当选为宜阳县高村乡鲁村首任民选村民委员会主任。 

  入选理由:王幸福被媒体称为中国最著名的农民维权英雄,但在当地,一些政府官员却称他为“刁民”、“无赖”。王幸福用行动向人证明,他并非“刁民”,而是一个敬畏法律规则的农村老百姓。如果说王幸福身上有股刁钻劲儿的话,那就是对法律和政令在农村基层的落实,追求到了不依不饶的地步。

  3.许文有:打黑除恶、舍生忘死的人民警察

  许文有,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队长。多少回,他出生入死与犯罪分子肉搏交锋;多少次,他智勇双全破获大案屡建奇功。2004年辽宁省省级挂牌督办案件210起,在他的指挥带领下共侦破200起,破案率达95%;震惊全国的沈阳“1·18”爆炸抢劫运钞车案、黑恶势力犯罪的“4·05”、“8·29”专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都在他的指挥下告破。

  入选理由:他把一个好警察的名字刻进了百姓的心中。打黑不手软,破案不言败,是他掷地有声的职业操守;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是他肝胆照人的境界。在他身上,有一种勇往直前、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他代表了一个维护正义、忠于法律、打造平安的公安队伍群体形象。

  4.吕福山:状告交警5年讨回三轮车的普通公民

  在西安,吕福山几乎家喻户晓。经过5年漫长诉讼,在当地备受关注的吕福山状告交警案7月15日落下帷幕,吕福山终于讨回了他那辆交警部门查扣的三轮车。而该案从一审到二审、陕西省高院裁定、重审、再退回一审,几经周折,吕福山与交警“交锋”了漫长的5年时间。

  入选理由:因为这起漫长的官司,吕福山获得了“刁民”称号。但正是吕福山这样的小人物,推动着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20年来我国公民社会的发育,同时也看到了中国走向民主与法治的希望。

  5.李毅中:铁腕治理“官煤结合”的安监局长

  李毅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在一次次令人心悸的矿难中,他总是以“组长”的身份出现在第一现场,组织人员抢救,调查矿难真相,查处安监人员在执法中的不正之风。2005年一年,哪里有重大事故,哪里就有李毅中的身影。他以60岁之躯,足迹遍布了大半个中国。

  入选理由:他第一个提出矿难根源之一在于“官煤结合”,他扬言要清洗“带血的GDP”,随之中国出台了一系列要求官员从煤矿中撤资的规定。他的“清洗带血GDP”的施政理念,让人热血澎湃。

  6.张云泉:在信访机制中引进法律援助的信访局长

  张云泉,江苏省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他坚守信访工作22年,在信访机制中引进法律援助,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张云泉平均每年接待上访群众2000余人,处理人民来信2000余封,接听电话来访1000多个,先后帮扶过几十个特困家庭和贫困学生,并为上访者提供依法解决问题的途径。

  入选理由: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各类问题的妥善解决,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需要一大批像张云泉这样的“一号接待员”。上访群众正是从他们的形象、他们的态度和工作效率方面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7.佟丽华:在未成年人中播种法律信仰的律师

  佟丽华,全国律协保护未成年人专业委员会主任。为筹办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他卖掉了170平米的住房,成立了首家未成年人民间法律机构,而自己却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他舍弃高额的收费代理,去做免费的未成年人维权。5年来,他带领援助中心的十多名律师已经免费为维护未成年人权利进行调查、代理、辩护案件107件,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亲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000余件。

  入选理由:佟丽华通过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和普法播种法律信仰,使他们受到了法律的保护的同时,也坚定了他们对法律的信仰,而这种信仰,正是一个国家走向法治的基础。

  8.陈建教:为民请命万死不辞的人大代表

  为维护民工利益,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在北京卧底,掀开皇城脚下建筑工地的黑幕,震惊了中央领导;解救人质和被骗民工达980人,为民工讨工资1150多人次;他还只身三扮民工卧底长途大巴,揭露粤湘公路客运线车匪路霸恶行。

  入选理由:他为民办事,为民解难万死不辞;面对社会邪恶势力从不畏惧,总是挺身而出;他能够讲实情,说真话,成为人大代表的楷模。

  9.张春良:致力于挽救沉溺网络少年的良心学者

  2004年底,天津13岁少年张潇艺因受虚幻网络游戏影响跳楼自杀。近一年多来,张春良走访中国各地近300家网吧,调查700余例因青少年迷恋网络游戏而引发的悲剧。2005年11月,张春良获得全国20多个家庭、63位网瘾少年家长的授权,对整个网络游戏产业进行一场集体公益诉讼。

  入选理由:为拯救受网络游戏影响的青少年,张春良对网络游戏开发商提起公益诉讼。不论官司是输是赢,这场官司的现实意义是不可抹杀的,那就是:通过这场官司,我们希望可以达到规范整个网游产业,尽快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的目标。

  10.金桂兰:扎根基层、甘于平凡的基层法官

  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法官金桂兰身患绝症,依旧坚守岗位,为人民满意服务。13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1050件,无一违法违纪,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缠诉。

  入选理由:从法官金桂兰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种精神,一种力量,更看到一大批像她这样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正是通过他们所做的无数平凡的小事,使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更加坚实有力、前景更加灿烂光明。

  说明:新华网也参与“2005年十大法制新闻”、“2005年十大案件”、“2005年十大法制人物”推荐评选工作,特此说明。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