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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公告: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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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为失地农民维权获刑 被指毁坏财物
发布日期:【2008-09-26 00:00:00】  
深圳律师为失地农民维权获刑 被指毁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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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年09月23日  广东 故意毁坏财物罪 
  今天,深圳律师刘尧被判刑一案正式开庭二审。此前的2008年6月,广东省东源县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刘尧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决后,刘尧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采取书面的不开庭审理方式致使国内多名律师联名上书全国律师协会,由此在国内律师界引起了巨大反响。

  8月13日晚,刘尧家人接到通知,原定的不开庭审理案件,将改为8月18日开庭审理,之后又因故取消。直到今天,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因代理案件替民维权被判刑

  现年46岁的刘尧系广东河源人,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底,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派头村村民因集体土地被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下称富源公司)违规占用,双方产生纠纷。刘尧得知此事,应家乡之邀为派头村提供法律服务。

  富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缪寿良,缪同时也是深圳富源集团董事长。他曾在2006年排名“胡润百富榜”第68位,在“2006胡润房地产富豪榜”中排名第19位。引发本案的派头村白坭塘小组富源水电站,装机容量2.6万千瓦,总投资3.16亿元。

  刘尧调查发现,富源水电站项目用地未办理农地变更审批及征地批准手续,并且东源县国土局也曾于2007年11月发文要求项目停工,但项目始终不曾停工,如今已投产发电。

  2007年12月11日、17日,刘尧与村民两次前往水电站施工现场要求对方停工,双方发生争执。当年12月19日,刘尧被东源县公安局拘留,并于今年1月17日被东源县检察院批捕。

  2008年6月,东源县法院对刘尧案进行一审。法院判决书称,在两次冲突中,刘尧均指挥其他村民拆毁、推倒模板,并烧毁木条,分别造成施工单位损失50615元和4780元。法院因此认定刘尧及其他两名村民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和9个月。

  判决结果引发争议

  2008年6月的庭审结束后,法院判决结果让国内众多律师同行大为惊讶,本案一时成为焦点新闻。而当8月10日,在获知此案二审将采取书面审理而非公开审理后,多名律师联名上书全国律师协会,要求迅速组织专家、学者和刑辩律师展开论证,就刘尧是否构成犯罪出具专家意见。

  这封包括10省市36名执业律师在内的联名信呼吁,法院二审应公开审理,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广东省、深圳市两级律协及两级司法局共四家单位在广州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讨刘尧案。据当地媒体报道,广东省律协明确表示介入此案。

  这一切努力似乎初见成效。8月13日晚,刘尧妻子接到二审法院、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原定不开庭审理的刘尧案二审,已改为8月18日开庭审理。

  就在人们欢欣鼓舞之时,原定的8月18日开庭审理又延期了,直到今天开庭审理。

  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主任孟西,亲自担任了二审公开审理刘尧的辩护律师。另一位辩护人,是对刑法比较专业的北京律师李方平。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成二审焦点

  律师李方平在向河源中级法院递交的上诉状中称,检察机关指控刘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关键证据,是由东源县物价认证中心出具的两份涉案物价鉴定结论书。但该鉴定结论书仅具参考性质,而非法定用于诉讼活动的鉴定文书。

  刘尧在自己写的刑事上诉书中称,东源县检察院指控他与村民故意损坏的财物价值高达5万元,但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拍照并无显示时间,照片旁也无相关当事人的签名与手印确认,更未注明是谁、在什么时间、用什么工具损坏,两份鉴定“与各被告人的陈述及村民证明天差地别”。因此,刘认为“作为证据提供的现场勘查材料反映的并非事发现场的原始状态”。

  据介绍,根据有关法条,损毁公物1000元以下,不构成犯罪,只能予以治安拘留15天;损毁公物数万元,数额巨大的,构成犯罪,将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参加完当天庭审辩护的深圳律师协会律师孟西告诉记者,当天这个话题成为双方辩论的焦点。孟西提出强烈质疑,东源县物价认证中心出具的《涉案物价格鉴定结论书》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体要件,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且没有证据显示鉴定人曾子荣具有司法鉴定的资格。另外,上述鉴定结论书也没有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的共同鉴定,更没有加盖公章。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公章只是模糊,并非没有公章。

  需要注意的一个细节是,鉴定材料中的55米止水带没有任何证据材料证实,其鉴定材料仅是“派出评估员到现场进行清点测量而得”。

  除此之外,孟西认为,富源公司在没有办理完征地手续、只给村民一部分补偿款的情况下,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施工许可证,在别人的土地上强行施工属于违法。尤其是当国土部门下令停建后,水电站工程不但没有停工,还昼夜施工,因此村民现场阻止施工应属于自救行为。

  本报深圳9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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