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报综合报道 山西省一位官员日前称, 10月29日公布的6家媒体 “封口费”清单,只是初步了解的情况,新闻出版总署调查组仍在山西继续工作。 10月27日,媒体披露了山西省霍宝干河煤矿在一起安全事故后向各路 “记者”发放封口费、 “记者”排队领取 “封口费”的丑闻。 29日,山西省政府通报:霍宝干河煤矿向《山西法制报》、 《绿色中国》杂志、中国教育电视台 《安全现场》栏目、《科学导报》、山西广播电视总台以及假冒中央媒体的 “记者”支付了12.57万元的费用。其中,这名假冒中央媒体的 “记者”已被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记者从山西省委宣传部获悉,这家被假冒的 “中央媒体”是《法制日报》。 山西省委宣传部一负责人指出,这是因为登记簿上的名单只是部分,有些到场的 “记者”未登记,冒牌“法制日报记者”便在其中。也就是说, 23家 “媒体”的28名 “记者”,绝非 “封口费”风波涉及的全部名单。这位负责人还说,新闻出版总署调查组仍在继续工作,官方将根据进展通报新一批收取 “封口费”的真假媒体名单, “分期分批陆续公布”。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一位负责人也证实, “封口费”事件并未结束, “仍在调查了解当中”。 根据通报,霍宝干河煤矿向山西《科学导报》支付了1万元 “宣传费”,该报总编辑石宝新表示,该报涉及此事的是聘用员工,报社已将自查报告递交到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一旦新闻出版总署调查组对此 “定性”,报社就将结合调查组的整体意见,作出严肃处理。他说,在调查结束之前,不便透露涉案人员及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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