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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公告: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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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公寓楼内抓获潜江女出纳
发布日期:【2009-02-05 00:00:00】  
盗取580万公款潜逃33天 警方已收缴230万元赃款赃物 本报记者与疑犯面对面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图为:樊红和情夫就藏身于汉口这栋公寓
  图为:来不及挥霍的赃款
  图为:他们购买的金条
  ①2008年12月21日晚,刘贵军先期到达武汉,同月26日,樊红离开潜江在武汉与其会合,随后两人一直呆在武汉。②1月5日,两人抵达广东东莞③7日又迅速返回武汉④17日又窜至贵阳市⑤18日便折回武汉,一直到1月28日两人落网

本报记者蔡青 特约记者钱村

    1月29日,农历大年初四凌晨2时许。潜江市“12·24”案专案组两辆警车,分别带着携580万元巨款潜逃的潜江女出纳樊红(本报曾多次报道)和同案犯罪嫌疑人、樊的情夫刘贵军驶离武汉,沿汉宜高速公路向潜江方向疾驶。
    凌晨5时许,警车到达潜江收费站出口。远远近近的鞭炮声此起彼伏,昭示着春节还没有结束。樊红轻轻地叹气:总算回家了。
    然而,此时戴着手铐的她,并没有真正回家,而是被送到了潜江市看守所。
    樊红从作案后潜逃在外,整整33天。从案发到落网,则只有24天。
    1月30日,潜江公安局正式宣布:在武汉市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1月28日下午4时许,樊红及其情夫刘贵军在武汉硚口区财源大厦被专班民警抓获。截至目前已收缴赃款赃物230余万元。
    昨日,潜江警方向本报记者披露了樊红作案细节、逃跑路线以及艰难的抓捕过程。

  为情所困:受情夫引诱铤而走险

    樊红平时很喜欢打牌,后来渐渐发展到摇骰子赌博,并在地下赌场内与刘贵军结识。据了解,刘贵军是潜江总口农场人,今年42岁,比樊红整整大12岁。刘贵军曾经先后入狱三次,最后一次入狱是因为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他是潜江周边县市地下赌场的“校长”之一,在当地“道上”名气很响亮。
    樊红与刘贵军结识后不久,她把自己的钱交给刘贵军,让其在地下赌场内放码收取高额利息。而刘贵军很守信用,每次都按时把本息交给樊红,博取她的信任和好感,两人逐渐走到了一起,成为情人关系。以后刘贵军每次赌博时,都是樊红“撑腰”。
    2008年冬天,刘贵军赌博欠下20万元债务,这些钱都是在赌场上借贷的高利息借款,眼看还款日期到了,于是樊红帮刘贵军“撑腰”,为他借了20万元现金,暂时将窟窿堵上。
    没想到,此后在刘贵军的一再威逼利诱下,樊红慢慢“入套”,决定铤而走险,盗取国库资金。

  暗度陈仓:以朋友之名开户转移巨款

    1月4日下午5时许,潜江财政局负责人向潜江警方报案称,潜江市财政局所属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女出纳樊红失踪,580万元国库资金被转走。
    潜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饶华军立即召集潜江市公安局刑侦、经侦民警先期介入开展调查,同时与潜江检察院联系,要求迅速立案。当日下午,潜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宗光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由饶华军挂帅,潜江市公安局副局长管忠义、蒋代永及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具体牵头,抽调潜江检察院反贪局、潜江公安局刑警大队、经侦大队30余名干警组成破案专班,并进行分工。潜江检察院负责立案侦查,围绕赃款流向,进行取证、冻结和收赃工作;潜江公安局配合办案,全力追逃。
    经查,去年12月22日,刘贵军以朋友肖某的名义在武汉开户,当天樊红将380万元国库资金打到该账户上;12月23日,刘贵军又以肖的名义在汉开户,当天樊红以相同的手法,再次将200万国库资金打到账户上。
    专案组还查明,2008年12月24日、25日两天时间内,580万被盗国库资金在武汉、荆州等地被全部转走和以刷卡方式消费。

  日夜蹲守:公寓房内外揪出案犯

    1月26日,是农历的正月初一,专班民警围绕4套出租公寓展开调查守候,很快排除了在武昌的两套出租公寓。专班民警把重点放在硚口区财源大厦611房和崇仁新都607房。
    专班民警通过物业公司了解到,崇仁新都607房住着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财源大厦611房住着一男一女,保安描述两人的相貌体征与刘贵军、樊红极其相似!案情获得重大进展!樊红、刘贵军极有可能躲藏在公寓内!此时,已经是1月27日,农历正月初二。
    据专班民警介绍,为了扰乱警方视野,刘贵军还把自己另外的两名情妇分别安置在崇仁新都607房和武昌的一套公寓内居住。
    1月28日(农历正月初三)下午4时35分,在财源大厦蹲点守候的专班民警发现一名貌似刘贵军的男子准备上电梯,可能是发现附近有陌生人,该男子当即掉头就跑,专班民警一拥而上,将他紧紧按倒在地,并在其身上搜出了财源大厦611房的房间钥匙。4时47分,专班民警用搜获的611房间钥匙打开房门,将正在房内睡觉的樊红抓获。
    据介绍,刘贵军在被民警抓获后,当即报了一个假名。在被搜出房间钥匙后,无法抵赖的他很平静地告诉专班民警:“你们立功了!我就是刘贵军!”
    据了解,在武汉躲藏期间,樊红、刘贵军二人除购置相关物品,联系、安排刘贵军的情妇到指定地点居住外,二人深居简出。樊红还联系了武汉一家整形中心准备整容,以彻底逃脱警方追捕。
    1月29日凌晨5时许,樊红、刘贵军被专班民警押解回潜江,移交潜江检察机关。

  案情进展:收缴赃款赃物230万元

    专案组查明,2008年12月21日,刘贵军就到达武汉,为转移款项做前期准备。12月24日,在樊红将国库款项打到制定账户后,刘贵军在武汉支取现金45万元,又分别将100万元转移至刘贵军的姐姐刘先芳的账户上,将30万元转移至其堂姐刘爱明账户上;2008年12月25日,他们又支取现金34.9万元,同日将300万元转移至樊红自己的账户上,其余的资金都是提现刷卡消费,购买了珠宝、金条以及轿车等物品。
    据介绍,樊红、刘贵军落网后,专班民警在他们租住的财源大厦611房的冰箱内搜出现金67万元,收缴价值30余万元的新顶级版丰田锐志轿车一辆。在樊红的哥哥樊友华处收缴25万元现金和15块重约4000克的金条,价值100万余元。截至目前,专案组共收缴赃款赃物合计230万元。
    据介绍,樊红、刘贵军落网后,刘贵军的姐姐刘先芳、堂姐刘爱明、樊红的哥哥樊友华、堂弟樊超等4人也被刑拘。

  狡兔三窟:在汉租住四处公寓藏身

    案发后,潜江警方立即围绕樊红、刘贵军的同事、同学、朋友以及家庭成员等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并对两人的个性嗜好进行分析,研究其可能逃跑躲藏的地方。“刘贵军曾经入狱三次,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同时,这也是他的一个弱点。他这种大隐隐于市的思维特点决定了他们不会跑远。”
    正如专班民警所料,到处撒下烟幕弹的樊红、刘贵军最终还是没有脱离抓捕民警部下的天网。据介绍,樊红与刘贵军逃跑后,为躲避警方追捕,他们不敢在酒店租住,花重金分别以他人的身份证在武汉硚口区、武昌区四个不同的地点租住了四套公寓,以扰乱警方视线。
    1月5日,在经过缜密调查后,专案组兵分武汉、荆州等地展开抓捕工作。当晚,专案组获取线索,樊红、刘贵军可能在广东东莞露面,专班当即抽调精干警力连夜赶赴该地展开搜捕,两天后无功而返。后来得知是刘贵军为了躲避追捕,1月5日晚在东莞“虚晃一枪”,只待了一天后,便于1月7日立即回到武汉,想把警方的抓捕重点引向东莞。
    经调查得知,两人逃跑前便进行了认真预谋。为了逃跑便利,刘贵军身上持有其朋友吴文强的身份证,樊红持有丈夫前妻杜某的身份证。同时,两人还花高价在武汉制作了两张假“二代”身份证,这些都给追捕工作增加了难度。“刘贵军自恃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的,他们一定不会离开武汉!”种种迹象表明,樊红、刘贵军藏身武汉的可能性比较大。
    在武汉指挥抓捕的潜江公安局副局长管忠义、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袁友涛将情况向省公安厅汇报,请求武汉公安局协助调查。随后,省公安厅副厅长黄洪指派省厅相关部门和武汉公安局相关警种放弃春节休假,成立专班,配合潜江警方追逃专班展开工作。
    专班民警在调查中发现,1月上旬,有人以吴文强和杜某的身份证登记,在硚口区财源大厦、崇仁新都以及武昌区的两个小区以每月1400元的价格租下四套公寓居住,租期为半年。专班民警分析,极有可能是刘贵军借用吴文强的身份证登记租住公寓。

  逃跑路线:南下西窜,还是落法网

    据专班民警介绍,2008年12月21日晚,刘贵军先期到达武汉,同月26日,樊红离开潜江在武汉与其会合,随后两人一直呆在武汉。
    在得知自己作案行为暴露后,为了给追逃的潜江警方制造障碍,造成向沿海及边境省份逃窜的假象。
    1月5日,两人抵达广东东莞,7日又迅速返回武汉,17日窜至贵州贵阳市,第二天便折回武汉,一直到1月28日两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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