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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公告: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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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法庭""网上立案""电子签章"成人民法庭新趋向
发布日期:【2009-02-05 00:00:00】  
:"假日法庭""网上立案""电子签章"成人民法庭新趋向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为着力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该决定明确,经基层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

  截至2007年1月,基层法院设有人民法庭9608个。截至2008年3月,全国共设立巡回审判点11220个,6941个人民法庭实现了直接立案。

  假日里,东北塘人民法庭锡北镇巡回审判点内开审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吴习摄

  □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

法制网记者 王斗斗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周六,在很多人还在床上慵懒地享受“睡到自然醒”时,潘洪峰已经早早地出了家门,来到他所工作的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法庭,开启“假日法庭”的一天。

  记者近日在江苏省采访时,经常能听到诸如“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电子签章”、“诉讼指南”等新词汇。

  但是,记者注意到,无论人民法庭的制度如何层层推新,都离不开一个永恒的主题———方便老百姓。正如潘洪峰那句朴实的话:“人民法庭的工作,就是要想方设法地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

  假日法庭 不怕没时间

  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一个月了,张静一个晚上都没睡好,她想和老公离婚,但是却因为一些财产两人争执不清。无奈之下,周末他们来到了东北塘法庭。

  接待他们的正是东北塘法庭副庭长潘洪峰。潘洪峰了解到纠纷的起因只是一些琐碎的家庭小矛盾,他认为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避免夫妻矛盾扩大,造成对簿公堂的尴尬。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张静愿意撤诉。两人均表示今后在生活上会多沟通、多谅解。

  谈起“假日法庭”,潘洪峰说,在法庭的日子久了,他发现一些当事人抱怨法庭选择的开庭时间与他们正常的上班作息时间相冲突。还有一些当事人身处异地无法及时应诉,使原本调解就可以解决的案件不得不进入裁判阶段,浪费了审判资源。

  潘洪峰开始思索可行的解决路径,发现利用每周的双休日安排当事人开庭,受到欢迎。

  一位当事人对记者说:“在周末开庭,我们会带着感恩的心来,觉得法官很辛苦,反而会更尊重法官。”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金玮琳说,情感对于人的作用,有时比理智还要强大。在假日法庭里,诸多疑难案件得以顺利审结,化解了不少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网上立案不用“跑断腿”

  年过七旬的李某,因为儿女赡养问题步行来到东北塘法庭起诉。一进门,法庭接待人员的一句问候、一杯热水首先让老人打消了紧张感。

  十几分钟后,案件便通过网络立好了,接待人员还耐心讲解了打官司的注意事项。李某惊奇地说:“在法庭打官司也不像别人说的那么费劲周折啊!”

  轻点几下鼠标,立案就可以搞定,这样的情况在江苏的人民法庭已经非常普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指导办公室主任俞灌南介绍说,2005年江苏高院制定下发了《关于人民法庭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赋予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决定权,推广网上远程立案、启用电子签章系统,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的问题。

  据统计,目前,江苏省实际运行的238个人民法庭中,已有232个法庭与本院实行联网,占法庭数的97.48%;全省有226个法庭有立案决定权,占法庭数的95%;有223个法庭实行网上立案,占法庭数的93.7%。

    诉讼培训不吃“哑巴亏”

  “麻烦给我一份报名表!”王大爷挤到了人群最前面,这已是他第二次参加无锡北塘区法院黄巷法庭组织的诉讼能力培训班了。

  2008年年初,王大爷家的暖炉使用不到半年就发生了爆炸,儿子因此受伤,治疗花费近3万元。王大爷一怒将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但是由于没有保留锅炉残片,无法对暖炉进行质量鉴定,最终输了官司。

  “没有保护好证据让我尝尽了苦头,我们这些缺乏诉讼常识的人不知道还要吃多少‘哑巴亏’!”王大爷的一席话深深触动了承办法官。

  黄巷法庭在调研的基础上,于2007年底举办了第一期诉讼能力培训班,利用业余时间为缺乏诉讼常识的群众提供诉讼能力培训。通过培训,许多像王大爷这样的人学到了很多诉讼知识。

  “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就是要动脑子想出更多类似诉讼培训这样的办法。”俞灌南告诉记者,目前,全省人民法庭已普遍实行诉讼告知、风险提示、举证指南、诉讼费收费办法公示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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