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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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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扬名强奸杀人 嫌犯作案目标要求年轻、漂亮、独居
发布日期:【2010-05-08 00:00:00】  

 
为扬名强奸杀人 嫌犯作案目标要求年轻、漂亮、独居 
  
 

面对昆明媒体和市民,杜志国认真“打理”了下衣服。

4月3日,杜志国在丰宁小区尾随并强奸、杀害女导游张某。随后,流窜到成都、长沙继续抢劫、强奸,共交代作案5起。5月2日,决定自首的杜志国在长沙被昆明警方抓获。昨日中午,杜志国在警方押解下回昆并指认现场。

“报复社会、挑战警察、扬名立万”,是杜志国的作案动机。昨日,目的“达到”的杜志国竟然露出笑意。

 

杀人留名“小白”——小白是他家以前养过的一条狗

 

4月3日中午1时30分,杜志国如常守在丰宁小区路边,他在等待年轻漂亮的单身女子张某出现。在此之前,杜志国已经花了几天的时间摸清其生活规律。

没过一会儿,张某独自一人下车步行回住处。一路上,杜志国尾随其后。到了丰宁北区31栋1单元租住处,趁张某开门后准备关门之际,杜志国迅速用脚抵住门进了屋,转身关门后对其实施强奸并杀害。作案后,杜志国抢走现金5000元,银行卡1张。

事发后第五天,4月8日上午8时27分,昆明市公安局接到报警,五华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报警的是张某的母亲,当日来到女儿住处,发现女儿趴在卧室内,门口有大片血。民警和120到现场时发现,张女士的女儿身中5刀,失血性休克死亡。据了解,死者张某独居,系昆明某旅行社导游。确定死亡时间为4月3日。

案发后,五华分局成立4.08专案工作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现场,民警除了发现大量痕迹物证外,还发现了一封嫌疑人留给警方的信,信中除挑衅警方外,还声称将继续制造类似案件,看看警方到底能不能抓住他,署名“小白”。杜志国后来告诉民警,“小白”是他家以前养过的一条狗。

 

狩猎目标要求——年轻、漂亮,且独居

 

杜志国说,他选择“下手”的目标并不刻意,只要达到三点“要求”:年轻、漂亮,且独居。

事实上,张某并非杜志国在昆明第一个目标。今年3月中旬,他曾对另一名年轻女子进行了一个星期的跟踪,并打算下手。一天下午,趁该女子不在,杜志国撬开其住处大门,潜伏在家中。结果,一直“苦”守到次日凌晨3时,女子仍未回家。最后,杜志国怒火中烧,一气之下将女子值钱物品全部盗走。被朋友约去酒吧的女子幸运地逃过一劫。

4月11日,专案组综合前期对现场的研判、死者关系的排查、现场周边的走访、现场遗留痕迹物品情况的分析,并通过城市报警监控录像,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有针对性地展开对犯罪嫌疑人身份的核查工作。

4月12日,逃到成都的杜志国再次“出手”,将目标对准一名25岁的女子。潜入房间将该女子强奸后,杜志国觉得杀人时机不成熟,便将屋内财物抢劫一空后逃走。杜志国后来对民警说,当时没杀她,一方面是发现她是和朋友同住,另一方面是内心纠结了一下,“自己也说不清当时的想法”。临走时,杜志国让受害女子转交一封信给警察,信上坦然表示,昆明丰宁小区强奸杀人案是自己所为,同样不忘留下对警方挑衅的话,署名“小白”。当天,接到报警的成都金牛分局与专案组联系。通过对2起案件中“挑战书”字迹的鉴定,专案组确定为同一人书写。

4月13日,专案组来到成都。通过成都受害人的辨认,及昆明、成都两地的监控视频比对,确定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人。

 

长沙抢劫留言——佩服昆明警察

 

4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通过媒体,公布了杜志国的视频截图,向广大市民征集线索信息,悬赏捉拿犯罪嫌疑人。在成都警方配合下进行调查,提取到了杜志国作案时留下的生物检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协查。

4月20日,通过比对,警方锁定杜志国。资料显示,杜志国29岁,初中文化,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连珠山镇,绰号“油条”“小白”。专案组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并派出专案组民警赴黑龙江调查。经多次思想工作,杜志国的母亲表示,愿意配合警方,劝儿子自首。但平时都是杜志国主动打电话回家,她不知道儿子的号码。此时的杜志国,已辗转到了湖南长沙。

杜志国说,人在长沙,“心却在昆明和成都”。杜志国天天到网吧,上网搜索昆明成都两地,对自己犯下的两起案子的相关报道,收集资料,对整个情况进行“梳理”。同时,开始关注昆明之前发生的其它大案,如“云大医院持枪抢劫案”,最终觉得,昆明警察办案“很厉害”。

有了这样的“崇拜”情绪,杜志国在长沙的三起抢劫中,有一次抢完后,在现场的楼道上留下字迹,写下作案过程,并留下“佩服昆明警察”几个字。

4月底,打电话回家的杜志国从母亲口中得知,昆明警方已到过他家。杜志国当时“惊”了,他说,没想到警察能这么快找到他老家。

 

约见昆明警察——给我十分钟,吃饱了再见面

 

5月1日下午5时50分,杜志国打电话到五华分局指挥中心,声称:警方有本事来抓他,但不要骚扰他的家人。根据来电号码判断,专案组确定了杜志国在湖南长沙落脚。

5月2日上午9时,专案组民警急赴长沙展开抓捕工作。中午,杜志国的母亲致电专案组,称儿子打电话回家,她劝其自首,儿子表示会考虑。下午7时50分,杜志国再次打电话到五华分局刑侦大队,要求找领导对话。晚8时10分,五华分局陶毅敏副局长与杜志国开始两次10多分钟的长时间对话。

“我们专案组已经到了长沙,你整个活动轨迹我们都知道了。”昆明警方的话,又让杜志国吃了一惊。“一开始我不相信你们已经在长沙,”杜志国后来告诉民警,警方的一次次“神速”让他最终选择放弃,加上之前网上看过的昆明那些案件,觉得被抓是迟早的事。

最后,杜志国在电话里说:“我真的很佩服,你们在哪,我愿意见你们。”但表示,给他十分钟时间,“吃饱了再见面。”当晚10时30分许,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专案组民警将应约见面的杜志国抓获。

初审时,杜志国对民警说:“我想过了,只跟昆明警察投案自首。”

 

作案动机

研究警察办案 就是想出名

 

杜志国说,他的作案动机,就是想“出名”。聊起“过去”,杜志国情绪“有些压抑”。杜志国从小家境贫困,父亲给他的印象就是暴虐。加之生活的大环境也不是很好,随着年纪增长,自己过得也很不好,杜志国越发觉得,这个社会他无法接受。

15岁,杜志国因强奸未遂被判缓刑,也由此萌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之后,他开始研究警察,对民警破案、工作习惯及措施均有研究。2007年,杜志国盗窃被抓获,因偷盗金额未达到犯罪标准,未被捕。20多岁后,杜志国觉得自己过得很失败,决定“报复社会,挑战警方,扬名立万”。

于是,他开始关注各地案件,特别是东北的几起大案。林德新,一度成为杜志国的“偶像”。2008年,短短半年时间,林德新在沈阳、铁岭、辽源两省三市连续作案11起,入室抢劫、强奸、杀人。11起案件均发生在市内开放式小区,白天作案。其中一起强奸,便是骗开房门,进屋后将年轻单身女子捆绑,随后抢走现金和银行卡。

杜志国将这些案子进行比较,总结他们“失败方面”。杜志国开始想,自己也亲手犯案,并把案子做得更有技术。

2010年3月3日,认为作案已准备充分、时机已经成熟的杜志国离开家,先后流窜至哈尔滨、天津、成都、昆明、楚雄、玉溪、曲靖、重庆、绵阳、广州、长沙等地,并在昆明、成都、长沙实施犯罪。

 

指认现场

面对媒体镜头 咧嘴一笑

 

昨日中午12时40分,警方将杜志国押解回昆。而在前日,杜志国在成都指认了强奸案犯罪现场。

抵达昆明机场,高个的杜志国戴着手铐脚链,神情平静。一身灰褐色休闲服陪衬下,脚上一双黑白相间,崭新的旅游鞋显得抢眼。“要面对媒体了,穿好点。”从长沙出发前,杜志国特别要求自己“穿戴整洁”,给大家好的“精神面貌”。

杜志国说他想“出名”,于是,当他上了警车,看着窗外对他“噼里啪啦”拍照摄像的媒体和好奇市民,杜志国笑了。咧开嘴,短暂一笑。

得知杜志国指认现场,丰宁小区上百名住户早早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窃窃私语议论纷纷。当杜志国出现在大家面前时,住户们顿时炸开了锅,大声谴责,一些市民甚至伸出手想去拉扯杜志国,被民警及时阻止。面对这些,杜志国依然平静,走进小区,上了楼。

“这种人,禽兽不如,就该枪毙!”家住隔壁33栋的王婆婆情绪激动地说。和被害者住一栋楼的任大妈抽泣着说:“经常在楼道里遇到这姑娘,人家嘴也甜。现在我11岁的孙女晚上都不敢出来了。”杜志国引发的强奸杀人案,无疑让整个丰宁小区蒙上一层阴影,不少住户都被此事扰得“胆战心惊”。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志国已被刑事拘留。其交代了5起案件,均已查证,案件正进一步深审中。

 

对话

 

昨日下午2点左右,杜志国被押到了案发现场——丰宁小区31栋6楼的这个房间。刑侦民警在门口就开始了录像,并对他进行提问。

“你做过什么?”

“在这里做了一起强奸杀人案。”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知道,丰宁小区。”

“你知道这是几栋吗?”

“不知道。”

“你知道这是几楼吗?”

“知道,六楼。”

“你哪天做的案?”

“4月3号下午1点多。”

回答时,杜志国抬着头,声音洪亮,没有停顿。(云南网-云南信息报 周佶 徐蓉 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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