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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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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家长状告武汉音乐学院
发布日期:【2008-04-17 00:00:00】  

 时间: 2008-04-14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陈治家 

 
 
  内容

  提要

  珠海考生考武汉某音乐学院,在该校的专业考试中居广东省考生第二名。

  考试成绩公布后补发通知,该校以在粤仅一个招生名额拒绝录取该考生。

  家长称招生简章承诺“面向全国招生”,未及时公布在粤仅招一人的信息。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珠海考生小黄报考了武汉某音乐学院,在该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小黄在广东省考生中脱颖而出名列第二。孰料,该校稍后补发通知称,该专业在粤仅招一人,名列第二的小黄于是名落孙山。

  小黄的家人一纸诉状将该校告上法庭,诉称该校未按招生简章承诺“面向全国招生,只要考生文化课达到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原则”,而且未及时对外公布在粤仅招一人的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录取,涉嫌侵权,同时质疑该校擅自分配省外名额,存在地域歧视。要求该校恢复录取该考生,同时,赔偿其家庭经济损失等共计22万元。据悉,因此类原因考生与高校对簿公堂,是全国首例。

  广东“榜眼”竟没被录取

  昨日,根据小黄家长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及其介绍,2005年1月,武汉某音乐学院网上发布的《招生简章》称其面向全国招生,只要考生文化课达到录取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者优先录取。同时,按照该学院公布的音乐表演专业在湖北省外的招生计划,共有70个名额。小黄蛮有信心,认为只要过了文化课,肯定就没问题了,这才报考了该院音乐表演专业,参加了专业考试。

  当年1月底小黄随同父母赶往武汉并在学校附近住进宾馆,并高价聘请专业课教师进行指导。随后小黄经过了该校严格的专业考试,同年4月10日,小黄收到成绩单,在湖北省外考生中,他排名第十四,广东省内排名第二。如不出意外,理应被录取。

  不料,当年5月,黄家在网上发现该学院发布的《招生来源计划表》称,音乐表演专业在广东只有1个招生名额。此时,全国所有艺术专业考试已经结束,不可能再报考其他学校了。小黄别无选择,只能将该校列为第一志愿,参加了高考,文化课取得了585分的好成绩,远高于该校录取分数线。但是,他仍然落榜了。

  学生家长:学校招生存在侵权行为

  据小黄父亲介绍,孩子落榜后,深受打击,性情大变,不再想读书,终日待在家里。经医院诊断,小黄患有轻微的精神疾病,家庭也因此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如果早知道在广东只招一人,我们就不会让孩子报这个学校”,小黄父亲认为该校招生违背了此前公布的《招生简章》承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存在侵权行为。

  2006年9月6日,小黄家人将武汉某音乐学院告上法庭,诉求法院判令该校录取小黄,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共计22万元。

  原告代理律师称,该校第一次发布的《招生简章》就是不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之后又几次发布招生信息,违背了《招生简章》中承诺的录取规则,不是按照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而是擅自向各省分配名额,给广东省仅一个指标,存在地域歧视,导致小黄受教育的权利被剥夺,该校应对小黄的遭遇负责。

  被告学校:招生计划批复需要时间

  而被告武汉某音乐学院在庭审中称,该校在执行、落实招生过程中,根据主管部门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要求,先后制定了2005年度的《招生简章》、《招生来源计划表》等多份正式文件,这些相关信息均进行了公告。

  学院严格依照相关文件,因在广东省只招一人,招了第一名,第二名当然要落榜,这并无不妥,请求驳回诉讼请求。

  对于原告对没有及时公布招生计划的质疑,被告代理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招生计划需经当地主管教育部门批复,在1月出招生简章时主管教育部门还未批复计划,被告学校无法公布,而在招生计划出台后,该校也及时(即4月1日前)向相关省市招办上报了,因此校方也没有过错。

  法院:一审被驳回二审待判

  2007年2月26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武汉某音乐学院未按照招生简章的约定招录考生,违反的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而非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存在法律上的侵权,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不服一审判决,小黄父亲提起上诉。2007年年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近日当地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审此案,择日宣判。

落榜“榜眼”告武音 省外招生70人广东只录一人

2006-10-17 09:37:5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胡勇谋通讯员别小云)专业成绩考了全省第二,小帅(化名)还是落榜了,原因是他报考的学校在广东只招一人。昨日,小帅状告武汉音乐学院一案在武汉开庭审理,小帅请求该校录取自己,同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2万元。

  小帅的父亲说,去年元月,音乐学院网上发布的招生简章称,面向全国招生,只要考生文化课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这样,小帅报考了该院音乐表演专业,参加了专业考试。去年4月10日,小帅收到成绩单,在湖北省外考生中,他排名第14,广东省内排名第二。该专业在湖北省外计划招生70人。小帅蛮有信心,认为只要过了文化课,肯定就没问题了。

  去年5月份,小帅发现,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在广东只有1个招生名额。此时,全国所有艺术专业考试已经结束,不可能再报考其他学校了。小帅将武音列为第一志愿,参加了高考,文化课分数上了线。但他仍然落榜了。

  小帅家长认为:该校在广东只招一人,存在“地域歧视”。小帅的律师说,该校擅自分配各省名额,剥夺了外省优秀考生的被录取权利。他认为,学院第一次发布的招生简章就是不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以后的几次又陆续加上了些限制条款,显然不合法。

  音乐学院的代理律师认为对方根本不懂招生政策和法律,学院严格依照相关文件,并事先决定在广东省只招一人,他们招了第一名,第二名当然要落榜,这并无不妥。

  法庭将择日宣判。

考生家长称学校出尔反尔 状告武汉音乐学院 
 
中广网 2008-04-11  
   
     
  家长:孩子考了全省第二,学校出尔反尔

 

  学校:招生严格按要求执行

  中广网珠海4月11日消息 3年前,珠海考生小黄以优异成绩,从数名报考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的广东省考生中脱颖而出名列第二,并摘取全国该校同专业第14名的桂冠.孰料,因为该校稍后补发通知,明确规定广东省仅录取一人,小黄意外落榜.

    2006年9月,小黄家长一纸诉状将武汉音乐学院告上法庭,要求其在录取考生的同时,赔偿其家庭经济损失等共计22万元.结果,黄家一审败诉,二审又裁定发回重审。近日,该案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重审开庭,将择日宣判。

  广东“榜眼”名落孙山

    小黄的父亲说,2005年元月,武汉音乐学院网上发布的《招生简章》称,其面向全国招生,只要考生文化课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同时,按照该学院公布的音乐表演专业在湖北省外招生计划,共有70个名额,小黄蛮有信心,认为只要过了文化课,肯定就没问题了,这才报考了该院音乐表演专业,参加了专业考试。

    同年4月10日,小黄收到成绩单,在湖北省外考生中,他排名第14,广东省内排名第二。如不出意外,孩子理应被录取.不料,当年5月,黄家在网上发现该学院发布的《招生来源计划表》称,音乐表演专业在广东只有1个招生名额。此时,全国所有艺术专业考试已经结束,不可能再报考其他学校了。小黄别无选择,只能将武音列为第一志愿,参加了高考,文化课分数上了线。但他仍然落榜了。

    家长认为学校招生简章存在侵权行为

    小黄父亲表示,自己和小黄妈妈早已下岗在家,孩子落榜后,深受打击,性情大变,不再想读书,终日呆在家里,经医院诊断,患有轻微的精神疾病,家庭也因此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早知道在广东只招一个,我们就不会让孩子报这个学校”,小黄父亲认为武汉音乐学院的招生,违背了此前公布的《招生简章》,存在侵权行为。

    2006年9月6日,小黄父亲一纸诉状,将武汉音乐学院告上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诉求法院判令武汉音乐学院录取小黄,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共计22万元。

    其代理律师诉称,武汉音乐学院第一次发布的《招生简章》就是不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以后又几次发布招生信息,违背了《招生简章》中承诺的录取规则,不是按照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而是擅自向各省分配名额,给广东省仅一个指标,存在地域歧视,导致小黄受教育的权利被剥夺,武汉音乐学院应对小黄的遭遇负责。

  黄家状告一审败诉 二审发回重审

    2006年10月16日,该案一审开庭。武汉音乐学院在庭审中称,该校在执行、落实招生过程中,根据主管部门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要求,先后制定了2005年年度的《招生简章》、《招生来源计划表》等多份正式文件,这些相关信息均进行了公告,学院严格依照相关文件,因在广东省只招一人,招了第一名,第二名当然要落榜,这并无不妥,请求驳回诉讼请求。

    2007年2月26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武汉音乐学院未按照招生简章的约定招录考生,违反的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而非法律规定的义务。

    不服一审判决,小黄父亲提起上诉。2007年11月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上月中旬,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审此案。据记者了解,在庭审中,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因数额存在较大差异,调解失败。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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