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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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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律师要三思请好律师三绝招
发布日期:【2007-10-04 00:00:00】  

“金牙大状”律师网主持王思鲁律师撰写的《聘请律师要三思》一文,在:您知道您什么情况下需要律师吗?您应该如何选择律师?如何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三个问题上作了通俗、精彩的阐述,此文在中国律师网发表后,众多权威媒体转载,引起广泛关注。全文如下:   

   

聘请律师要三思  
王思鲁   
    一思:您知道您什么情况下需要律师吗?――确实有必要的时候  


  聘请律师,从当事人的角度看,是法律服务方面的投资,是商业行为的一种,首先您得掂量一下,您的事有无必要请律师?  


  那么,何为’必要’呢?  


  有的案子,是非曲直泾渭分明,即使外行人也一目了然,可以称之铁板上钉钉’的’铁案’,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不可逆转性、可预见性,很难找到变通之策、补救之计。这种情况下,常人都自有公断,请律师就显得多余了。  


  我曾接受一个咨询:有一个当事人涉嫌杀人、绑架、强奸三宗罪名,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特别恶劣,其家属仍四处奔走,希望花大钱请一位’大律师’救他一命。可以说,除非这个律师是孙悟空再世,才能扭转乾坤。最后,当事人终于明白了,律师的工作只是尽人道而已。  


  但亦有这样一些案件,看上去好象简单,在当事人眼里,似乎是一加一等于二的事,只要到书店里买上几本法律常识书看一看,依样画瓢,自己也懂得怎样操作了。其实,这些案件往往蕴含着外行人难以把握的司法程序和诉讼技巧,比如诉讼主体如何列、诉讼请求如何提、证据如何收集?如何取舍?不是看几本法律书就可以无师自通的,如果自’临阵磨枪’、’赶鸭子上阵’,有可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甚至把应当赢的官司弄输了,您说这笔律师费该不该省?   


  特别是相当多的案件,证据材料漏洞百出、疑点重重、问号多多、定性上介于两可之间,属于有’松动’可能、有回旋余地的’疑案’,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值得一辩。这种情况下,请律师就显得大有必要了。  


  是不是非要等到’出事’之后,请律师才有’必要’呢?  


  不少人都是’出事’之后才想起找律师’救驾’的,他们往往这样看:在’出事’之前请律师,用处不大,甚至可以说是个’摆设’。  


  其实,这是一种十分近视的观点。’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您应该把自己的视野放远一点,放宽一点。随着市场经济发育的日臻成熟,法律日益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律师除了法庭外,还有更广阔的舞台和前景,律师的服务相当之广,’打官司’只是律师的’传统节目’,除此之外,还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衣食住行,如:主持民间纠纷的调解、和解、参与项目审查与谈判、提供决策咨询,草拟、修改、审查各类法律文件、办理律师见证、资信调查、房地产转让、抵押、申请按揭、租赁、代办公证、协办验资和公司注册、为企业改制、重组等提供严谨、专业的法律服务等,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即:   


  令成功者锦上添花,为创业者防患未然,给失落者雪中送炭。  


  其中前两句话形容的就是律师在’出事’之前的作用。等到’下雪’之后才想到’送炭’,毕竟要历经风寒之苦,而’锦上添花’、’防患未然’至少不用吃苦头,还可以为您的事业助上一臂之力、添上一份光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锦上添花’、’防患未然’好过’雪中送炭’,能说律师在’出事’之前没有用?  


  现实中,这样的事经常发生:签合同时一字之差惹上经济官司花去一笔冤枉钱,洽谈生意时被人’暗算’,掉进法律’陷井’,面临破产境地;一着不慎跌入刑事法网,饱尝铁窗之苦…。细想一下:  


  一个是在’出事’之前,请一位律师当您的’保护神’、’诸葛亮’,为您设计创业蓝图、指点商海迷津、避免投资风险、化解刑事危机,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一个是’出事’之后,’临时抱佛脚’、’病急乱投医’,花去冤枉钱不说,还得心力交萃、担惊受怕,甚至饱受皮肉之苦、骨肉分离之痛,’破财’之后,未必能’消灾’。  


  两者相比,哪个更合算?  

  二思:您应该如何选择律师?――一看、二问、三比较。  


  您决定请律师后,就面临着一个如何选择律师的问题。时下,律师所虽说不是多过米铺,但伴随着律师数量与日俱增,您对律师的选择还是大有余地的,但怎样才能选择到最适合的律师?  


  选择律师的学问不外乎三点:  


  一看。   


  首先,是’看菜下碟’。  


  看案子的难易程度、标的大小、属于哪一个法律范畴、是大案还是小案、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请律师就像找医生看病,伤风感冒就不用找名医看,内科疾病不宜找外科医生看,疑难杂症不要找普通医生看。一般来说,小案子不宜请’大律师’,大、要、疑案不宜请’小律师’, 刑案没有必要找房地产、知识产权见长的律师办,哪怕他的名气再大。这是因为:   


  法律科学博大精深,一个人的精力、时间有限,不可能十八样兵器样样精通,一个律师可能是某一个或几个法律领域的’专才’,但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通才’,除非他是’万金油’式的律师或者他有’分身术’。  


  相对来说,’大律师’各项有形的成本支出大、所付出劳动的’含金量’比较高、收费也相应更高,为一个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小案去找’大律师’,’杀鸡用牛刀’,经济上不合算。反之,操作大、要、疑案,需要厚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高超的论辩技巧、游刃有余的沟通能力,就要有劳’大律师’’出马’驾驭。为图省钱、省事随便找’小律师’糊弄一下,有可能误您的事。  


  其次,是通过’察言观色’,检阅律师的实力。  


  您应该亲临律师楼,看看他在什么地方办公、办公室装饰、摆设如何,有哪些法律藏书、律师的衣着打扮如何、待人接物怎样?’第一印象’往往八九不离十,’以小见大’,反映出该律师的品味和层次。  


  您应该通过律师的简介,看该律师的业务专长,哪一类案件是他的’看家本领’,自己的案件是不是与他专业对口。  


  您应该通过律师的言谈举止,考察他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沟通能力。  


  您还可以请律师打开他的电脑,看看他撰写的法律文书。律师文书是律师法学功底、文字水平、实务经验、诉讼技巧的浓缩和载体,其辩护词、代理词中,律师的水平如清澈见底的河水,一览无余,一见高低。是骡子还是马,一看便知。  

  有不少人选择律师走进了误区,如看挂不挂头衔(挂这么多头衔是不是做了律师的老板,不亲办案件了)?在搜索引掣中宣传内容多不多(是不是技术加工或用钱买的)?有何部门甚至自己称之为著名律师(实际情形如何)?有没有在法院工作过(是不是开除的)?实际上,是否适合您手上的业务,关键看:  

  律师做过什么样的业务,特别是,怎样做,效果如何。不过,得小心,的确有个别无良律师亦意识到经办案例的重要,所以,他们甚至在案例上造假!特别在互联网上。如果只列案例或媒体报道,不列辩护词,代理词或判决书,可以重点怀疑造假。甚至,即使有,也有张冠李戴的情况。所以,上法院网核实一下最为稳妥。  


  您还可以请律师从他的存档卷宗材料中抽出他已结案的《起诉书》和《判决书》,了解审理结果,从律师所经办的代表案例考察律师的办案经验和效果。  


  再次,是看收费标准。目前,律师收费一般采取的是协商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既掌握在律师手里,也掌握在您自己的手里。一句话,凭双方的您情我愿,您可以结合案件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看律师开出的’价’是否合理、是否物有所值,是否与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问。  


  ’看’,有时就象’雾里看花’,印象朦胧,除了’看’之外,您还得细心地’问一问’。  


  律师的人品无疑摆在第一位,很难想象一个人品差、口碑不好的律师会办出名案,即使偶尔办成一单,也有可能是天赐良机’撞’上的,不具有陈年老酒的醇香魅力。  


  您应该通过多种渠道,问一问对这个律师或多或少有所了解的人。不要强求该律师有百分之百的口碑率,也就是说不要指望每个人都说这个律师好,因为在目前中国这个法治环境,对律师的误解还比较严重,但好的律师仍会博得大多数人的认可。  


  您还可以围绕案情,设置一些问题,问一问这个律师:案子在法律上如何评判?应采取怎样的对策?能否预测一下这个案子的走势或处理结果?   


  多方面’问’过之后,您对这个律师不就心中更有’底’了吗?  


  三比较。  


  有的人请律师,迷信’大牌’,唯’名’是举,眼睛只盯着’大律师’,似乎大律师均具有手眼通天、逢凶化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之能事,而不管这个’大律师’专长于哪方面,是否与您的案子’专业对口’。  


  有的人请律师,目光短浅、唯’亲’是举,只在领导、同事、亲友’介绍’的圈子中物色,似乎不是熟人介绍来的一概’信不过’。  


  其实,打官司对律师来说是家常便饭,但对您来说,可能一辈子只会摊上一单官司,您不可能生活’官司’堆里,除非你是个是非不断的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请律师不允许’回头’和’失败’,不允许有第二次选择。因此,请律师应慎之又慎,权衡比较,否则,有可能一着不慎、悔之晚矣!您完全可以把视野放宽一点,首先是比较律师,您可以找来一大堆律师的个人资料,筛选出其中几位’候选人’,比较他们的法学修养、执业经验、业务专长、办案风格、社会影响和社会阅历,还可以通过电话和书信形式与他们初步沟通,’投石问路’。  


  有实力的律师真金不怕火炼,是经得起 ’比’的。  


  其次,是比较律师收费。  


  您可以根据律师的’报价’,进行’货比三家’。  


  当然,’货比三家’并不是老太婆逛市场,只挑便宜的,也不是爱摆阔的小伙子到精品店购物,只买贵的。看律师收费,不能单纯只看律师费数额,就得出’贵’与’不贵’的结论。您应当把案子的难易、复杂程度和律师可能投入到此案的办公开支、所付出的智力劳动量大小、质量高低进行对比,您可以把律师对’彼案’的收费和’此案’进行对比,从而摸准该律师的’行情’。  


  您还可把此律师的收费和彼律师的收费进行比较。  


  当然,律师之间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作风、思路、成本开支迥然不同,收费’档次’也差别很大,就好比到小镇卫生院和京城大医院看病,医疗费悬殊很大,因为医疗设备、环境、医术都相差好几个档次,正如美国著名律师克莱门凯所说:’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当根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当根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总之,从多角度进行比较之后,您就能做到’哑巴吃饺子――心里有数’了。  


  一看,二问,三比较之后,对如何选择律师,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三思:如何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看您请的律师为您做了些什么?做得怎样?  


  如何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  


  这个问题在有的人看来似乎十分简单:这不还容易嘛,看结果呗,官司打赢了,结果满意了,这个律师就有水平,否则,这个律师就是窝囊废。  


  这种’成败论英雄’、’结果论优劣’的评判标准对某些职业来说,确实可以用得上。如:用比分来衡量体育运动员的实力,用鲜花、掌声来昭示优秀演员的演出成功,用喝倒彩来给蹩脚演员下评语,用累累科研成果来展示科学家的业绩,用倒胃口的饭菜来笑话厨师的无能…。但是,这种评判标准,用到律师身上就不合适了。这是因为:   


  司法现状是:官司的输赢、结果的好坏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如官司本身的是非曲直、司法人员的素质、司法机关内部微妙的人际关系、来源于社会方方面面有形的、无形的影响,也就是说,法律之外的因素占有一定的比例。在所有的吃’法律饭’的职业中,律师是唯一不握有司法权力的来自民间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律师的优势在于他精于法律,律师所依靠的就是法律的权威,即依赖自己对法律的透彻理解和对法治锲而不舍的追求去影响司法人员的思维,左右其手中的权柄,对案件的终局裁定权还在法官手中,也就是说,如何判?怎么办?还是法官说了算,由不得律师。正如英国著名律师巴伦·布拉姆韦尔所说:’一个聪明的当事人,他会理智地对他的律师说: ’我是要您替我辩护,而不是要您给我作出判决。我知道,怎么判决,那是审判官们的事’。’难怪很多律师都有这种感受:在法院正式判决以前,心里都是七上八下的。有的案子,案情简单,不要费什么神,就能得出胜诉的结论,就象医生看一些小病,不要经过仪器检测就知道开什么药,打什么针,律师开庭前无准备,庭审时只’例行公事’,轻描淡写地说上几句话,结果案子胜诉了,您能说这个律师优秀吗?有的案件哪怕再有理,律师说得再多、再透,到头来法官和律师还是’两股道上跑的车’,结果案子出乎意料之外败诉了,您能说这个律师没水平?焉能仅用案件的处理结果来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有一位律师界前辈在’隐退’时撰写的自传中坦陈他所承办的案件胜诉率极低,大部分以败诉而告终,然而,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代著名律师,因为,他的卓越之处在于:有一颗对当事人高度负责,对法治孜孜以求的赤诚之心,对他的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有口皆碑,无可挑剔,即使官司打输了,通情达理的当事人对他也是无怨无悔。我亦曾代理过一起标的额近亿的房地产案件,结果败诉,两年之后,当事人又找到我,请我再度’出马’,代理另一起案件。为何不因官司输了而失去对我的信心?因为我在他心目中留下了难忘的印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通过这场官司,他了解到我的专业水准及敬业精神,至于官司败诉,那是法院的事。   
  有的当事人要律师拍着胸脯许下’包搞定’、’包放人’、’包轻判’的诺言。有的律师为讨当事人’欢心’或为给他们吃上一颗’定心丸’,往往在案情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就轻易地下结论、作判断,好象法院是他家开的,或者他有诸葛亮式的先见之明。殊不知,这跟’包律师’有可能事与愿违,令当事人希望越多,失望也越大。  


  当然,这绝不是说,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可以只看过程不看结果。  


  胜诉是给予律师的最高酬金和最美桂冠,不仅是当事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律师亦孜孜以求。律师和当事人的目标是一致的,即竭尽所能,争取胜诉。可以说,律师在看到胜诉结果时和当事人的心在一起跳动,绝大多数知名律师都在用自己的心血砌好辩护大厦的每一块砖石,在自己的人生履历上留下无数胜诉辩例的辉煌与梦想。   


  看律师工作的优劣,胜诉与否固然是标准之一,但更重要的是看:律师在追求胜诉的过程中为您做了些什么?做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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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个好律师有三大绝招 

                  要请律师先想三想 

  虽说打官司已经不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真要打起官司来,还真的挺烦人的:诉状怎么写?衙门怎么进?在什么情况下有必要请律师?该请个什么样的律师?我们的"法律热线"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不想花钱请律师,在法律热线里讨了主意后自己上阵行不行?花钱请了律师,可如果律师不好好办事怎么办?可不可以要求律师收了律师费就必须打赢官司?其实,当王律师给你开完"小灶"后,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王律师的绝招总结起来只有一句话:请律师前要三思,一要在确有必要的时候才请律师,二是请律师前要"一看、二问、三比较",三是请了律师后要观察他是不是在尽心尽力地为你争取权益。 

                 何时请律师要细掂量 

  记者(以下简称记):从当事人的角度看,聘请律师也是一种投资,既然是投资,就得掂量掂量钱花得值不值。您觉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这律师费才算花得不冤枉呢? 

  王思鲁(以下简称王):请律师一种在发生纠纷之前,一种是在纠纷产生之后,我们先说纠纷产生之后如何请律师帮忙。

  有的案子,是非曲直泾渭分明,即使外行人也一目了然,可以称之铁板上钉钉的"铁案",很难找到变通之策、补救之计。这种情况下,请律师就显得多余了。

   但还有一些案件,看上去好像简单,当事人觉得只要到书店里买上几本法律常识书看一看,依样画瓢就可以了。其实,这些案件往往蕴含着外行人难以把握的司法程序和诉讼技巧,比如诉讼主体如何列、诉讼请求如何提、证据如何收集?如何取舍?不是看几本法律书就可以无师自通的,如果自己"临阵磨枪"、"赶鸭子上阵",有可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甚至把应当赢的官司弄输了,你说这笔律师费该不该省?

   还有一些官司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很难说哪方就一定能赢,这个时候一个好的律师的作用就很重要了。

   记:我们发现,很多人往往都要等到出了事以后,才想起要找律师帮忙,您觉得这种做法是否明智? 

  王:不少人都是"出事"之后才想起找律师"救驾"的,他们往往这样看:在"出事"之前请律师,用处不大,甚至可以说是个"摆设"。  

   其实,"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现在法律已经日益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打官司"只是律师的"传统节目",除此之外,还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衣食住行,如:主持民间纠纷的调解、和解,参与项目审查与谈判,提供决策咨询,草拟、修改、审查各类法律文件,办理律师见证,资信调查,房地产转让、抵押,申请按揭,租赁,代办公证,协办验资和公司注册,为企业改制、重组等提供严谨、专业的法律服务等等。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即:

  令成功者锦上添花,为创业者防患未然,给失落者雪中送炭。

  其中前两句话形容的就是律师在"出事"之前的作用。等到"下雪"之后才想到"送炭",毕竟要历经风寒之苦,而"锦上添花"、"防患未然"至少不用吃苦头,还可以为当事人的事业助上一臂之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锦上添花"、"防患未然"好过"雪中送炭",能说律师在"出事"之前没有用?

  现实中,这样的事经常发生:签合同时一字之差惹上经济官司花去一笔冤枉钱,洽谈生意时被人"暗算",掉进法律"陷阱",面临破产境地;一着不慎跌入刑事法网,饱尝铁窗之苦…… 

  因此,一个是在"出事"之前,请一位律师当"诸葛亮",可以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一个是"出事"之后,"临时抱佛脚",花去冤枉钱不说,没准"破财"之后,未必能"消灾"。 

                  请律师一看二问三比较 

  记:虽说现在的律师事务所不是多过米铺,但律师之多也够让老百姓寻思一阵子了。你能不能教给读者一些小窍门,让他们用最高的效率,请到最合适的律师?

  答:小窍门就7个字:一看二问三比较。

  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个律师肯定是主要打某方面的官司,因此首先应通过律师的简介,看哪一类案件是他的"看家本领",是不是与自己的案件对口。另外,如果案子很小,就不必请名气大的律师,因为收费很贵。其次,是通过"察言观色",检阅律师的实力。当事人应该亲临律师楼,看看他在什么地方办公、办公室装饰、摆设如何,有哪些法律藏书、律师的衣着打扮如何、待人接物怎样?这往往能反映出律师的品味和层次。

  当事人还可以请律师打开他的电脑,看看他撰写的法律文书。律师文书是律师法学功底、文字水平、实务经验、诉讼技巧的浓缩和载体,是骡子还是马,一看便知。您还可以请律师从他的存档卷宗材料中抽出他已结案的《起诉书》和《判决书》,了解审理结果,从律师所经办的代表案例考察律师的办案经验和效果。

  再次,是看收费标准。目前,律师收费一般采取的是协商收费的方式,当事人可以结合案件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看律师开出的"价"是否物有所值,是否与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记:"看"说得差不多了,那"问"字,又该如何解释呢?

  王:"看",有时就像"雾里看花",当事人还得细心地"问一问"。律师的人品无疑摆在第一位,很难想像一个人品差、口碑不好的律师会办出名案,即使偶尔办成一单,也有可能是天赐良机"撞"上的,当事人应该通过多种渠道,问一问对这个律师或多或少有所了解的人,虽然在目前中国这个法治环境,对律师的误解还比较严重,但好的律师仍会博得大多数人的认可。当事人还可以围绕案情,设置一些问题,问一问这个律师:案子在法律上如何评判?应采取怎样的对策?能否预测一下这个案子的走势或处理结果?

  多方面"问"过之后,当事人心里就有了"底"。

  记:再给我们说说该怎么"货比三家"吧? 

  王:首先是比较律师,当事人可以找来一大堆律师的个人资料,筛选出其中几位"候选人",比较他们的法学修养、执业经验、业务专长、办案风格、社会影响和社会阅历,还可以通过电话和书信形式与他们初步沟通,"投石问路"。有实力的律师真金不怕火炼,是经得起"比"的。其次,是比较律师收费,当事人可以根据律师的"报价",进行"货比三家"。当然,律师之间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作风、思路、成本开支迥然不同,收费"档次"也差别很大,就好比到小镇卫生院和京城大医院看病,医疗费悬殊很大,因为医疗设备、环境、医术都相差好几个档次,正如美国著名律师克莱门凯所说:"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当根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当根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如何评价律师服务 

  记:在评价律师服务优劣这个问题上,有些当事人觉得只要看结果,官司打赢了,律师就有水平,输了,律师就是个窝囊废。你个人怎么评价这种说法。

  答:这种以"成败论英雄"、"结果论优劣"的评判标准,用到律师身上是不合适了。因为案件的成败是由案情决定的,有的案子案情简单,不要费什么神,就能得出胜诉的结论,就像医生看一些小病,不要经过仪器检测就知道开什么药,打什么针,律师开庭前无准备,庭审时只"例行公事",轻描淡写地说上几句话,结果案子胜诉了,当事人能说这个律师优秀吗?有的案件本身非常复杂,当事人一方也可能确实"理亏",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律师胜诉就不合情理了。

  有一位律师界前辈在"隐退"时撰写的自传中坦陈他所承办的案件胜诉率极低,大部分以败诉而告终,然而,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代著名律师,因为,他的卓越之处在于:有一颗对当事人高度负责,对法治孜孜以求的赤诚之心,对他的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有口皆碑,无可挑剔,即使官司打输了,通情达理的当事人对他也是无怨无悔。我亦曾代理过一起标的额近亿的房地产案件,结果败诉,两年之后,当事人又找到我,请我再度"出马",代理另一起案件。为何不因官司输了而失去对我的信心?因为我在他心目中留下了难忘的印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通过这场官司,他了解到我的专业水准及敬业精神,至于官司败诉,那不能怪我。

  看律师工作的优劣,更重要的是看,律师在追求胜诉的过程中为当事人做了些什么?做得怎么样?我觉得一个好的律师、负责任的律师应该是,将属于你的权利完全争取到,将你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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