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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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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会”带头大哥判死 |
发布日期:【2008-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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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会”带头大哥判死 时间:2008-09-12 作者:吴秀云 实习生肖智慧 通讯员穗法宣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以冯志希、冯志钊为首的广州涉黑组织“黑龙会”昨日上午在广州中院听到一审判决。团伙头目冯志希被判处死刑,宣判后他当庭爆粗口称法官乱判,“不上诉是傻子”。同为团伙头目的冯志钊则被判死缓。
“金字塔”结构管理严密
法院查明,2005年7月份起,冯志希与冯志钊,纠合冯镜威、林棣明等社会闲散人员,以“拜关二哥”的形式聚集一起,成立“黑龙会”。2005年底,冯志希、冯志钊指使各组骨干成员将组织势力渗透到广州市白云区竹料地区的中学,经过筛选招揽了60名学生马仔,统一登记成花名册,要求学生马仔签订“保证书”,分6组归骨干成员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灌输帮规。
“黑龙会”成立后,多次前往广州市白云区竹料管理区某酒店、四川街饮食档口、发廊等场所寻衅滋事、强行收取保护费,多次聚众殴打与其组织成员有矛盾的人员,并利用民间纠纷充当调解角色借机敲诈。冯志希还安排了冯志君、冯浩清等人开设赌场或为他人的赌场“看场”收取保护费。
本案14名被告人都是广州白云区人,除老大冯志希是“70后”外,其余13人均是“80后”,他们中10人只有小学学历。而“90后”在校学生在“黑龙会”当“马仔”,不参与帮会“核心业务”,主要被用在“壮大声势”的场合。
现场:老大判死当庭骂粗口
法院认定,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首领的冯志希身犯5罪并致死2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1.4万元。他的弟弟冯志钊是累犯,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冯志君、冯某杰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三年有期徒刑。
当法院宣布对冯志希的死刑判决后,家属席传来哭泣声,冯志希回头张望,眼神迷茫。法官问他是否上诉,冯志希竟当庭骂粗口称判决不公,“我都没承认,为什么算到我头上!”当审判长提醒他,叫他说话文明一点时,他立即激动地回应道:“还要什么文明啊!我要上诉!”还称“不上诉是傻子”。被判死缓的冯志钊则大声表示:“没什么好说的,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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