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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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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6罪并罚获刑13年
发布日期:【2008-11-01 00:00:00】  

 强揽工程 大肆寻衅滋事 贿赂村官 “混混”当上“城管”

    记者 刘丰 通讯员 张汉舟 李瑛

    汉阳李武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昨日一审宣判,12名被告全部被判有罪,其中“黑老大”李武斌6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6年3月,李武斌成立了武汉港升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依托,陆续招揽李某、程某、邢某等10余人,在汉阳区汉城村及周边地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控违”就是控制违章建筑,这一职能是由城管局负责。但一些人违章建房,往往和城管人员打起时间差,半夜抢建违章房。为此,一些城管部门就将夜间的“控违”权下放,政府下拨“控违经费”,由基层单位聘请人员监控夜间的违章建筑,这些人被称为“控违”协管员。

    李武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彻底暴露,应该和一起违章建筑的重大坍塌事故有关。

    2007年9月6日,汉阳汉城村附近,五名农民工在拆房过程中,被突然坍塌的预制板掩埋,造成2死3伤的惨剧。该事故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调查发现,管理“控违”的竟是李武斌手下的一帮“混混”,该违建房即是李武斌等负责“控违”期间收受房东钱财默许其夜间抢建而成。而且村里违章建筑泛滥,再一查,发现几名村官有问题,接受了李武斌等人的贿赂。

    顺着这条线索,警方于2007年9月将该团伙一网打尽。

    2007年5月,李武斌等人“承包”了汉城村的夜间“控违”工作。他们还从村委会获得“控违经费”18.1万元。他们能成为“控违”协管队伍,当然和已落马的4位村官有关。2005年9月至去年9月间,李武斌等人先后向原村支书陈某、村主任贺某、副主任张某、会计吴某行贿共计20余万元。目前,4名村官均已获刑。

    李武斌指示手下“该砸的就砸、该打的就打”,直至违建户被迫向他们送钱、送物。对已向自己交纳钱、物及有关系、打过招呼的违章户,就放任不管,任其违章建筑建成。

    2007年5月,汉城村村民吴某等人合伙做违建房,被“控违”人员多次滋扰。吴某等被迫请他们吃饭,并购买20多颗麻果送给他们。李武斌等人敲诈得手后即对该处违建房放任不管。2007年5月,汉城村村民徐某做违建房,徐某给李武斌打电话时,李武斌称要招呼手下的兄弟。后徐某被迫将3000元现金交给李武斌,李武斌在得手后即对该违建房放任不管。同年7月,汉城村村民吴某等5人合伙做违建房受到滋扰,被迫筹集4万元交给李武斌,后该违章建筑顺利建成。

    经统计,2007年5月至9月,李武斌等人管理“控违”期间,汉城村共出现违章建筑44处,涉及村民57人,违建面积达16448平方米。

    “替身”

    罪名变更

    9月25日,该案在汉阳法院公开审理。

    庭审中,第二被告李国运认为自己虽然是现任的“港升公司”法人代表,但只是个“替身”,真正当家的还是李武斌,自己只不过是个出纳,即使出去签合同,也是李武斌先谈好了,自己再盖个印章。因此自己不应是黑社会组织的“领导者”。

    昨日,法院对本案进行宣判。法院经审理后对起诉书所指控的全部罪名予以认可。其中李国运的罪名有所变更,由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变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今年37岁的李武斌有个公开身份,就是武汉港升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第二被告李国运是该公司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港升公司”是李武斌于2006年3月27日成立的。公司员工基本系本村村民,或是在本村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其中李武斌的弟弟李军也在其中,是本案的第三被告。

    据称,李武斌原来还是一蛮老实的人,曾担任过汉阳区汉城村二组的小组长,也就是原来生产队的队长。

    2005年以来,汉城村被纳入武汉新区改造规划,汉城村及其周边地区出现大量拆迁、还建及新建小区等开发工程。2005年下半年,李武斌凭借强势及行贿等手段,承接了汉城村下水管道等工程,打下一定的经济基础。

    公诉机关指控,“港升公司”成立后,公司成员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进行行贿、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非法利益达200余万元。

    据介绍,该公司成员分工明确,结构严密。李武斌是公司的“老大”,李国运负责日常事务,另有多名骨干。

    李武斌还在组织内部制定了严格的约束纪律及相应的奖惩制度:不准吸毒、不准赌博;服从指挥,有事随叫随到;不准私自在外滋事、“吃黑”。对服从管理、做事做得好的组织成员,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奖金,对因参与作案而受伤的组织成员予以专门的“慰问费”,对违反纪律的组织成员予以训斥、甚至开除。如骨干成员程某因参与公司的聚众斗殴受伤,李武斌第二天就专门送给程某1万元的“慰问费”。

    起诉书指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作案27起,多次强揽工程、争抢砖砂石料的供应权,其中寻衅滋事18起,持械聚众斗殴1起,共致轻伤3人,轻微伤2人,非法持有自制手枪1支、猎枪1支,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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