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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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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碎尸追讨“帮忙费”
发布日期:【2008-11-01 00:00:00】  
出钱托人帮儿子上大学,事没办成钱又追不回 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 本报驻汉记者 陈凌墨

核心提示
    为给儿子找门路上大学,武汉男子王涛花5万元钱请张天帮忙,结果事没办成张又不退钱。一气之下,王涛决定绑架抢劫张天。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张呼喊反抗,王残忍地将张杀害并分尸沉江。王因此锒铛入狱,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王涛和同案犯姚宇已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称其“不是抢劫,只是进行非法拘禁,意外导致他人死亡”,该案二审即将于近日开庭。

丈夫失踪 银行卡空
    “我丈夫已经失踪一个多星期了!”2007年1月31日,武汉市青山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家住红钢城的59岁男子张天失踪,其妻称,张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他平时很顾家,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不归家,连个电话也没有。
    警方调查发现,张天的一张银行卡上,有异常的取款和消费记录。记录显示,其卡于2007年1月26日,取现人民币45000元,POS机消费人民币16087.50元,共计人民币61087.5元。卡上余额185.53元。
    调阅银行柜员机取款录像资料后,一个名叫姚宇的人进入警方视线。同年3月28日,姚宇被警方抓获。据姚交代,1月25日晚,他的姐夫王涛将张天约至青山一家宾馆房内,用加了安眠药的茶水将张弄晕,并搜出张随身现金1千余元和银行卡,通知姚持银行卡外出取款。在王的指使下,姚刷此卡购买了价值共计1.6万余元的黄金戒指一枚和黄金手链一条。
    次日,姚又被王叫到宾馆,两人一起运走两只旅行箱,一只双肩包,在中华路码头乘渡轮时抛入长江。警方笔录显示,姚当时“感觉箱子很重,非常费劲,在中华路背双肩包时,包内有粉红色的肉状物露了一点出来,我用手摸了包的外边,有点温热,再一回想前后过程,我猜到装的是人肉,但我没有做声。”
    箱子和背包扔入长江后,王涛对姚宇说,“你不要问,有事我一个人负责,出了点意外,张天挂了。”
芝麻血迹 牵出凶手
    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随后火速赶往姚宇交代的青山那间宾馆。
    此时距案发时已过两个月,宾馆房内地毯、床上的席梦思早已被服务员重新洗净,连墙面也都粉刷一新。为搜出一丝作案痕迹,法医博士朱传红连夜被请到现场。
    法医在紧挨卫生间的墙角处,找到两处比芝麻粒还小的血点。通过DNA对比,证实血点正是张天的。
    有了现场物证,警方发出通缉令,全力追捕在逃的王涛。经查,王涛1961年5月6日生于武汉市,1989年5月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王涛的住处,搜出一把生锈的锯弓,上面残留有小块人体组织。DNA鉴定与现场物证一致。
    为抓捕王涛,警方对其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了不间断的监控。当年10月24日深夜,在孝感大悟某风景区的宾馆内,王涛被抓获归案,并对自己杀人分尸投江案供认不讳。
抢劫杀人 碎尸沉江
    王涛交代,2007年1月25日晚,王涛将张天约到宾馆房间内,并骗张说“我那里还有两个小姐”。到房间后,张天喝下一杯茶,他并不知道,这茶里已被放入了4片安眠药。
    当晚8点多,按照事先的约定,姚宇进入房间。此时张天已昏睡过去。两人开始对张进行全面搜身,搜出1000多元人民币及一张银行卡。二人把张天弄醒,逼问银行卡密码,遭到张的拒绝后,二人拿出刀相威胁。密码到手后,王涛让姚去外地,把卡里的现金取出来。
    姚走后,1月26日凌晨1点多,张天在房间内反抗并大叫,王涛急了,怕惊动隔壁房间的人,赶忙用手死死捂住张的嘴巴,掏出一包餐巾纸,塞进张的口中。并用塑料绳捆住张的双手和双脚。见张还在不停地挣扎,王涛抓起枕头捂住张的头部,用被子捂在他身上,张天渐渐安静下来……
    20分钟后,王涛掀开枕头发现,张天已经停止了呼吸,也没有了心跳。王慌了神,一个罪恶的念头在他心中生成。他第二天早上出门买了把40厘米长的水果刀,一卷大号的黑色塑料袋,以及两捆红色的塑料绳。
    回到宾馆房间后,王开始用水果刀分割张天的尸体。分割过程中,他发现水果刀割不动,又出去买了把钢锯回来,残忍地将张的尸体分成几块,随后将尸体分别装入箱、包。
    做完这一切,王涛给姚宇打电话,让他来帮忙。当晚10点多,两人将箱子和背包打的运往中华路码头,登上轮渡。趁人不备时,将箱子和背包扔进滚滚长江。
    作案后,王分得赃款3万余元及黄金手链一条、黄金戒指一枚。姚分得8千元。王将黄金首饰变卖,获赃款1万余元。
害命只为追讨“帮忙费”
    令人唏嘘的是,王涛称,他绑架张天的起因是:2006年,王的儿子考大学成绩不理想,王于是请“有门路”的张天帮忙,并付出5万元“活动经费”。后来,事情没办成,王的儿子还是按正常程序录了个一般的学校,王多次找到张天,可张不同意还那5万元钱。
    2006年12月,王涛将此事告诉姚宇,请姚帮忙。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他们多次密谋,决定通过非常手段来取回欠款。此间,姚宇从其母亲那里弄了几颗安眠药。之后不久,就发生了上述那残忍一幕。
    值得一提的是,王涛作案后在逃期间,还给妻子写了封“诀别书”。2007年3月30日,王涛的妻子收到一封神秘来信,共4页纸。前两页是写给妻子的,大意是:“对不起,我不想活了,好好照顾儿子。”后两页写明了其杀害张天的经过,大意是有人差他几万元钱,他为了要钱把人绑了,那人乱叫,他就捂死人了。
    2008年7月1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王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姚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 本报驻汉记者 陈凌墨

核心提示
    为给儿子找门路上大学,武汉男子王涛花5万元钱请张天帮忙,结果事没办成张又不退钱。一气之下,王涛决定绑架抢劫张天。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张呼喊反抗,王残忍地将张杀害并分尸沉江。王因此锒铛入狱,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王涛和同案犯姚宇已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称其“不是抢劫,只是进行非法拘禁,意外导致他人死亡”,该案二审即将于近日开庭。

丈夫失踪 银行卡空
    “我丈夫已经失踪一个多星期了!”2007年1月31日,武汉市青山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家住红钢城的59岁男子张天失踪,其妻称,张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他平时很顾家,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不归家,连个电话也没有。
    警方调查发现,张天的一张银行卡上,有异常的取款和消费记录。记录显示,其卡于2007年1月26日,取现人民币45000元,POS机消费人民币16087.50元,共计人民币61087.5元。卡上余额185.53元。
    调阅银行柜员机取款录像资料后,一个名叫姚宇的人进入警方视线。同年3月28日,姚宇被警方抓获。据姚交代,1月25日晚,他的姐夫王涛将张天约至青山一家宾馆房内,用加了安眠药的茶水将张弄晕,并搜出张随身现金1千余元和银行卡,通知姚持银行卡外出取款。在王的指使下,姚刷此卡购买了价值共计1.6万余元的黄金戒指一枚和黄金手链一条。
    次日,姚又被王叫到宾馆,两人一起运走两只旅行箱,一只双肩包,在中华路码头乘渡轮时抛入长江。警方笔录显示,姚当时“感觉箱子很重,非常费劲,在中华路背双肩包时,包内有粉红色的肉状物露了一点出来,我用手摸了包的外边,有点温热,再一回想前后过程,我猜到装的是人肉,但我没有做声。”
    箱子和背包扔入长江后,王涛对姚宇说,“你不要问,有事我一个人负责,出了点意外,张天挂了。”
芝麻血迹 牵出凶手
    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随后火速赶往姚宇交代的青山那间宾馆。
    此时距案发时已过两个月,宾馆房内地毯、床上的席梦思早已被服务员重新洗净,连墙面也都粉刷一新。为搜出一丝作案痕迹,法医博士朱传红连夜被请到现场。
    法医在紧挨卫生间的墙角处,找到两处比芝麻粒还小的血点。通过DNA对比,证实血点正是张天的。
    有了现场物证,警方发出通缉令,全力追捕在逃的王涛。经查,王涛1961年5月6日生于武汉市,1989年5月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王涛的住处,搜出一把生锈的锯弓,上面残留有小块人体组织。DNA鉴定与现场物证一致。
    为抓捕王涛,警方对其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了不间断的监控。当年10月24日深夜,在孝感大悟某风景区的宾馆内,王涛被抓获归案,并对自己杀人分尸投江案供认不讳。
抢劫杀人 碎尸沉江
    王涛交代,2007年1月25日晚,王涛将张天约到宾馆房间内,并骗张说“我那里还有两个小姐”。到房间后,张天喝下一杯茶,他并不知道,这茶里已被放入了4片安眠药。
    当晚8点多,按照事先的约定,姚宇进入房间。此时张天已昏睡过去。两人开始对张进行全面搜身,搜出1000多元人民币及一张银行卡。二人把张天弄醒,逼问银行卡密码,遭到张的拒绝后,二人拿出刀相威胁。密码到手后,王涛让姚去外地,把卡里的现金取出来。
    姚走后,1月26日凌晨1点多,张天在房间内反抗并大叫,王涛急了,怕惊动隔壁房间的人,赶忙用手死死捂住张的嘴巴,掏出一包餐巾纸,塞进张的口中。并用塑料绳捆住张的双手和双脚。见张还在不停地挣扎,王涛抓起枕头捂住张的头部,用被子捂在他身上,张天渐渐安静下来……
    20分钟后,王涛掀开枕头发现,张天已经停止了呼吸,也没有了心跳。王慌了神,一个罪恶的念头在他心中生成。他第二天早上出门买了把40厘米长的水果刀,一卷大号的黑色塑料袋,以及两捆红色的塑料绳。
    回到宾馆房间后,王开始用水果刀分割张天的尸体。分割过程中,他发现水果刀割不动,又出去买了把钢锯回来,残忍地将张的尸体分成几块,随后将尸体分别装入箱、包。
    做完这一切,王涛给姚宇打电话,让他来帮忙。当晚10点多,两人将箱子和背包打的运往中华路码头,登上轮渡。趁人不备时,将箱子和背包扔进滚滚长江。
    作案后,王分得赃款3万余元及黄金手链一条、黄金戒指一枚。姚分得8千元。王将黄金首饰变卖,获赃款1万余元。
害命只为追讨“帮忙费”
    令人唏嘘的是,王涛称,他绑架张天的起因是:2006年,王的儿子考大学成绩不理想,王于是请“有门路”的张天帮忙,并付出5万元“活动经费”。后来,事情没办成,王的儿子还是按正常程序录了个一般的学校,王多次找到张天,可张不同意还那5万元钱。
    2006年12月,王涛将此事告诉姚宇,请姚帮忙。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他们多次密谋,决定通过非常手段来取回欠款。此间,姚宇从其母亲那里弄了几颗安眠药。之后不久,就发生了上述那残忍一幕。
    值得一提的是,王涛作案后在逃期间,还给妻子写了封“诀别书”。2007年3月30日,王涛的妻子收到一封神秘来信,共4页纸。前两页是写给妻子的,大意是:“对不起,我不想活了,好好照顾儿子。”后两页写明了其杀害张天的经过,大意是有人差他几万元钱,他为了要钱把人绑了,那人乱叫,他就捂死人了。
    2008年7月1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王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姚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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