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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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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第一女贪”一审被判死缓
发布日期:【2009-02-10 00:00:00】  
漯阜铁路“私有化”中捞钱八千万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安徽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张海英(视频截图)

    提要:2009年1月24日,安徽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张海英因四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曾获得“第四届中国改革100新锐人物”称号,检方指控她涉嫌在阜阳地方铁路局改制中贪污挪占国资8794万余元。张因卷入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案而事发,她曾向王行贿以获得仕途升迁。
    2009年1月24日,安徽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漯阜公司)原董事长张海英因四宗罪,被安徽省阜阳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目前,张已向安徽省高院提起上诉。
    张海英主政的漯阜铁路(河南漯河-安徽阜阳)是连接京广、京九两线的一条标轨铁路,由河南、安徽两省铺建,其安徽段由阜阳地方铁路局管理经营。2004年7月,阜阳局改制为漯阜公司,时任局长的张海英成为公司54%股权持有人。这次“改革”,令张获得了“第四届中国改革100新锐人物”称号,可2008年,张海英终因贪污2013万余元、侵占4776万余元、挪用资金约2005万元(合计8794万余元)而“落马”,因巨额涉案额,张成了“安徽第一女贪”。
    这次“落马”,因原安徽省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其曾任阜阳地委书记,此前已被判死缓)案而事发,张曾向王行贿。

  行贿原安徽省委副书记

    2008年12月30日上午8时35分,在阜阳市看守所羁押近一年的张海英,被两名女法警带入阜阳市中院的第二法庭。“她很爱美。”熟悉张的一人士介绍,开庭前张还托妹妹拿她想穿的衣服。庭上的张氏身材削瘦、着装讲究,但掩饰不住满脸苍白和憔悴。
    张海英1960年10月生于阜阳市利辛县城关镇,1978年高中毕业后到城郊劳动,由村计生干部、乡党委书记起步,从1997年起历任利辛县副县长、阜阳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阜阳地方铁路局局长,直至案发时任漯阜公司董事长。
    一审法庭认定,被告人张海英在个人职务升迁及其他事项中,于1997年至2004年10月期间,先后14次向王昭耀行贿15万元,其行为构成行贿罪。
    原安徽省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因受贿704万余元,另有649万余元的财产来源不明,已于2007年1月12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悉,张海英正是因王昭耀案而事发。对行贿指控,张海英表示“服判”,她质疑的是:王昭耀案判决书确认的行贿人众多,但有些人至今仍是在职官员,未受追究。

    挪公款“买下”铁路局

    除了行贿罪,张海英还被指控挪用资金罪,此项罪名涉及改制时张海英的股金来源。
    张从2001年5月1日起担任阜阳局局长。2002年,阜阳市政府确定了企业改制政策,“国有资产有序退出和经营者持大股、经营层控股相结合。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时一般不设国有股,鼓励外来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国企的改制重组,鼓励经营者持大股及经营层控股。”
    2004年6月和7月,阜阳市政府先后召开两次常委会议,通过了阜阳局改制成漯阜公司的方案,“由经营层控股、部分在岗职工自愿入股”。
    据改制方案,原阜阳地方铁路局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共5093.6亩,评估地价为1.24亿元。但新公司只需缴纳40%的土地出让金,另外的60%用来抵销改制前阜阳局的债务。
    2004年7月18日,阜阳地方铁路局正式改制为漯阜公司,由23个股东出资1000万元注册设立。其中法人代表张海英出资540万元,领导班子副职和中层每人出资30万元或10万元不等。
    一名地方铁路局的局长,何以能筹集逾540万元巨资作为个人股金?一审法院认定,张海英于2004年7月至2006年3月期间,擅自挪用了公司资金,数额高达2005万元,其540万元认股金来自于此。

    向家族公司输血四千万

    法庭认定,张海英主要通过成立阜阳市铁龙运输有限公司(下称铁龙公司)和上海国际货物徽凰代理公司(下称徽凰公司)进行职务犯罪。
    法庭查明,张海英于2005年8月15日,未经公司研究即决定成立铁龙公司,该公司的股东是漯阜公司股东的亲属,并实际上由张海英控制。
    另外,徽凰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8日,由张海英儿子赵黎为法人代表,由其丈夫赵同欢负责管理。张海英在担任漯阜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5年8月至2007年4月,先后多次向其设立并控制的铁龙公司、徽凰公司转移款项,共非法占有漯阜公司资金4776.79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
    一审法庭还查明,2004年,张海英利用所在地方铁路局改制之机,采取安排属下工作人员虚报职工数和提高安置补偿金计算标准等手段,截留补偿金386.9万元;并将郑州、上海、武汉、北京等四个铁路局代阜阳地方铁路局收取的运费中,因执行新旧计算标准差异而多出的运费收入1422万元不计入漯阜公司收入。同时,阜阳局改制时,张还安排财务人员隐瞒该局下属的客货服务公司资产204.3万元。由此,张海英以为个人谋取利益和非法占有为目的,使被其截留隐瞒的国有资产处于其绝对控制之下,并实际非法占有该部分资产,其行为依法构成贪污罪。

  漯阜公司改由武汉局控股

    据《财经》记者采访了解,漯阜公司的改制,在张海英案开庭前已被打回原形。
    2008年初,阜阳市政府重新收回对漯阜公司的控制权。看守所中的张海英亦签字同意转让股权。
    政府收回漯阜铁路后,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迅速酝酿了重组方案。
    2008年10月31日,铁道部下发“铁计【2008】199”号文称,“授权武汉、郑州、上海铁路局和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为漯阜铁路项目铁道部出资者代表,依法享有股东权益。其中,武汉铁路局为控股单位”。
    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到个人控股的民营企业,再回到国有控股的企业,阜阳地方地铁路管理局的改制重组历经了“三部曲”,张海英的个人命运也随之浮沉。在庭审中,张竟哭称,“是市委市政府逼我改制的,原以为只要执行市委的改制方案就可以了。”就此知情人反驳说:政府是准其改制,可何曾同意她贪污?(据《财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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