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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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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险员锤杀亲夫骗保案开审
发布日期:【2009-02-27 00:00:00】  
女保险员锤杀亲夫骗保案开审 
带血羽绒服牵出杀夫疑案;被告人当庭翻供,三次“喊冤”  
  
 (楚天都市报)
  本报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刘明 花耀兰 周晶晶 实习生张燕 李容

  警方审讯时,她交代,用铁锤击打丈夫头部,好骗取巨额保费;昨日一审庭审中,她却当庭翻供:“我无辜,我没有犯罪”——

    来自武汉警方的侦查结果显示:53岁的保险业务员刘慧君,用铁锤杀死丈夫后,伪造坠楼假象,欲骗取33万元的保险赔偿金。死者火化后,其儿子发现破绽火速报警。面对警方的审讯,刘慧君对杀人骗保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一审开庭,被告刘慧君却在法庭上三次声称“无辜”。

  带血羽绒服牵出杀夫疑案

  “我是死者的儿子,参加完父亲的葬礼,我就感到继母刘慧君很可疑,怀疑父亲死亡另有原因,所以赶紧向警方报了案。”昨日,这起蹊跷案件的报案人小唐告诉记者。去年2月13日,正是他向江岸区后湖派出所报的警。
    小唐称,父亲出殡的当晚,他看到刘慧君拎着两个大包走出去,就一路好奇地跟到继母的租住地,看到了令他心惊肉跳的一幕:刘慧君正在脚盆里泡洗带血的羽绒服,房间里还找到一床带血的棉被。小唐当即报案。
    接到报案后,江岸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过侦查,很快将刘慧君抓获。
    检方后来查明,刘与唐结婚期间,在保险公司工作的刘慧君先后为丈夫办理了两次人身意外保险,一旦丈夫意外死亡,她可能分得保险金33万元,警方经多方取证,认定刘为侵吞保险金杀害丈夫。
    2008年3月26日,刘慧君以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

  警方审讯时,她交代——
  造成意外死亡,好骗取巨额保费

    警方在侦查审理过程中发现:2004年和2007年,刘慧君与唐新成先后购买了两份保险,合同中约定,若其中一人在2008年4月之前发生人身意外,对方便可获赔巨款。种种迹象表明,刘慧君有杀人骗保的重大嫌疑,死者也不符合坠楼死亡的特征。
    根据种种可疑情况,警方加大力度突审,但刘慧君一直拒不交代。警方还曾用测谎仪对刘慧君进行测谎。
    经过3天3夜审查,2月20日13时48分-17时17分,刘慧君终于松了口:“我为获得巨额保险赔偿金,用铁锤击打丈夫头部。”“我以前说了假话,但现在我不说,心里会过意不去!”供述中,刘慧君称,撒谎主要是不想让亲生儿子刘学(化名)知道真相,其次,说了真相,她肯定得不到那笔保险金。
    刘慧君当时向警方供述:去年2月11日早7时,她起床看到丈夫鼻梁上贴着创可贴,唐说是自己不小心撞到柜台上造成的。回房后,她看见唐新成手捂着鼻梁又流了许多血,她从楼下打了一桶水,帮丈夫捂鼻梁,让他仰着,后来血就止住了,她将丈夫身上的秋衣和秋裤拿到楼下洗了。
    洗完后,刘上楼又将有血的地面拖了一遍。然后,刘睡在丈夫旁边,问丈夫今后要不要开店,但唐说让他再睡一会儿。突然,刘慧君的脑海里闪现一个念头:2004年她和唐新成在保险公司办理了15万元的夫妻对保,及2007年3月办理了3份18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法定的。丈夫去年生病,今天又流这么多血,要是死了肯定会被认为是意外死亡,自己就可以得到33万元的理赔金。
    想到这些,刘慧君又有了一个更疯狂的想法,“让他再流些血,造成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于是,刘拿起一把锤头走到丈夫旁边用锤头敲了一下,当时敲得没用力,丈夫头上破了一个口子,这时,丈夫突然跳起来,但他没有打妻子,而是直接把妻子手中的铁锤朝自己头上砸过来,并坐在地下。
    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刘慧君觉得过意不去,然后又将丈夫拖到阁楼靠楼梯位置,准备帮丈夫包扎伤口,刘还没下完楼梯,就听到唐新成说“算了不活了,死了算了”,突然,他一下从阁楼上跳了下去,当时头先着地。
    这时,唐新成的婶娘打电话来了,刘慧君当时就告诉婶娘,“新成摔了”,接完电话,刘就给唐新成擦脸上的血,当时丈夫眼睛闭着,嘴张着发出咕噜声,人已经没有反应了。刘慧君给丈夫擦完后,就把地板上的血都清理干净了。
    刘在供述中说,当时看见丈夫已经不行了,搞成这样子,又怕解释不清,就设计出了唐新成自己摔死的假象。接着,刘慧君就给儿子刘学打电话。
    这时是中午11点50分左右,为了让别人相信唐新成是喝酒喝多了自己摔死的,刘慧君又把唐新成的酒瓶朝他嘴里灌了两口酒,大约十分钟,儿子刘学来了,就打120电话……
    事后,120急救的医护人员和161医院的医生证实,当时唐头部有四处深见皮下伤,且诊断为3级脑外伤致死。

  一审庭审中,她当庭翻供
  我无辜,我没有犯罪

    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庭审此案。
    上午8点30分,在法警的押解下,身穿小绣花横条墨色毛衣、中等个子的犯罪嫌疑人刘慧君走上法庭时,法庭一片寂静,所有目光直刷刷扫向她。当她靠近被告席时,左腿突然拐了一下,几乎站不稳,法警将她搀扶到被告席上。
    在昨日长达4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刘慧君三次喊出“我无辜,我没有犯罪”。最后一次,还拖出哭腔说:“今天是丈夫死亡一周年的日子,他现在不能作证,丈夫的死是突发性意外事故,我相信法律。”说完,全场一片哗然,唐新成的婶娘陈丛新情绪激动地站起来,亲属中传出指责声:“不得好死,说假话。”
    昨天庭审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杀人动机,第二:指控犯罪情节的证据。
    庭审中,刘慧君表示,自己根本没有杀人动机,她和丈夫一直“感情不错”,而且她每月有不菲收入。她说,婚后丈夫非常依赖她,每次她在外面跑保险业务如果没回家,唐新成经常打电话问她在哪里。除了2004年那一次,因为唐新成打麻将争吵过,直到2008年唐新成死亡前,他们一直没有吵嘴。她的辩护律师还当庭出示了一张户名为刘慧君的10万元存折,随后,刘慧君在庭上说,自己月收入可达5000元,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不至于为骗保杀夫。
    出庭公诉的武汉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宪,从三个方面驳斥了刘慧君的说法。第一,从调查来看,事发当天,刘慧君对医生说,丈夫是摔死的,诱导医生开出了死亡证,对丈夫尸体进行了火化,直接导致本案缺少法医鉴定书,没有结论性的证据,导致无法定罪量行。从这点来说,杀人动机很明显。第二,从亲戚的反映中来看,两个人感情存在问题。第三,刘当庭称自己的经济状况非常宽裕就不足以谋财害命,这一点显然不合理,因为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刘夸大了自己的经济实力。
    当公诉人现场出示刘慧君在公安部门亲笔签名的认罪供述书时,刘慧君当庭翻供,先是否认签名是自己的,然后指出,庭上出示的勘查照片也是假的,当法警现场出示一把从死者居住处提取的铁锤时,刘慧君还是表示摇头:“不是我们家的铁锤。”
    对此,公诉人李宪也一一驳斥。首先,公安机关的审讯供述书和证人证词,多条证据锁定刘慧君就是杀害丈夫的凶手;其次,公安部门的现场勘查有科学依据;第三,调查显示,铁锤手柄的缝隙处,检验出与被害人儿子有血缘关系的血渍,这是关键的证据。
    刘慧君在法庭最后陈述说,除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名字外,其它指认自己的证词和证据都是不真实的。
    昨日一审结束后,法官称将择日宣判。

  药店仍在营业

    昨日,记者来到江岸区正义路1号,事发地德仁堂药房仍然开业,现在是唐新成的亲友在接管。
    案发地点在这间近百平方米的药店后面搭盖的阁楼处,只有12级台阶的阁楼楼梯间堆满了药箱,唐新成的弟弟唐新林告诉记者,虽然事隔一年,阁楼一直闲置着,亲人们睹物思人,就觉得伤心。
    记者了解到,早年,唐新成曾在湖北省中药材公司工作,由于熟悉中药材销售渠道,上世纪90年代,在武汉有多家药店。2002年,唐新成与保险业务员刘慧君在同学聚会上相识,互生好感,当年,唐新成与前妻黄某离婚,2004年,刘慧君和唐新成结婚,此后两人一直居住在德仁堂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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