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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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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执行局长”贪官杨贤才保定法院受审
发布日期:【2010-08-14 00:00:00】  
“中国第一执行局长”贪官杨贤才保定法院受审

贪官杨贤才的人才坠落轨迹:吃必穿山甲 见面就收钱

  日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受贿案进行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杨贤才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位曾有“中国第一执行局长”美誉的法官,从此再也不能过着在广州呼风唤雨的日子,而是要在今后漫长的时间里在牢狱中体会度日如年的感觉。

  ■广东乍现“中国第一执行局长”

  杨贤才是广东揭阳人,长期在广东省高院工作,先后在民庭、刑一庭任职,曾任广东省高院刑一庭庭长,2001年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庭庭长(该庭后更名为执行局),2007年9月离任,担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及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贤才是70年代的大学生,有20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是人们公认的有水平、有能力、有办法的法官。其中最能说明他水平和能力的就是在他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长期间,在各级法院破解“执行难”的过程中,他独创经验,将下级法院难以执行的案件统一“打包”后指定给其他法院执行的做法,主要是将一些被执行人有财产但“原审法院怠于执行”的案件,统一“打包”指定给非原管辖地的中院执行。当时的杨贤才称:“以往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其中主要一个,是执行法院和执行法官常常面临‘错综复杂的关系’。这种关系,既包括执行法官由于生活在当地而形成的人情关系,还包括来自地方党政部门的干涉。”

  此举实施后,广东省内欠账多年不还的“老赖”们“谈杨色变”,不少人主动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此后,广东各级法院年执行案件数量及标的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

  由此,杨贤才“中国第一执行局长”的名号也就传开了。

  ■“中国第一烂尾楼”牵出杨贤才

  曾经被作为当地地标,位于广州最繁华的商业圈天河北路与体育西路交界处的“中诚广场”,从1997年起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

  “中诚广场”规划设计高51层,分AB两塔,由香港中诚集团于1992年投资兴建。一说是因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诚集团资金链断裂,就此成了烂尾楼。也有的说是因为海南和广东两省高院执行部门违法介入,导致的烂尾楼局面。

  2002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在众多国内著名大公司参与竞拍的过程中,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竞拍中胜出,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

  此次拍卖行动结束不久,“中诚广场”就出手转卖,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一倒手净赚了4亿多元。一时令人感到震惊。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范骏业,也正是范的被抓开始了杨贤才等人的被抓。

  两年后的2008年6月28日,就在许多广州人都淡忘了“中国第一烂尾楼”之事时,杨贤才因在“中诚广场”拍卖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突然被中纪委“双规”。此后,该案又牵出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松有。黄在任期间,为解决长期围绕法院执行难的困局,黄曾经在法院系统多次掀起过“执行风暴”。

  据悉,黄松有在广东高院任职期间曾与杨贤才关系十分密切。杨贤才从中诚广场执行案中收取了巨额贿赂,而杨在拍卖案期间收到了黄松有的指示。黄松有成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2010年1月,黄松有因受贿罪和贪污罪,被河北省廊坊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第一局长”与“最牛律师”形成潮汕帮

  陈卓伦是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法制盛邦律师所的主任。早在2002年其业务收入就已经达到千万元,号称广州律师界第一个靠法律业务收入过亿的富翁。

  杨贤才和陈卓伦是潮汕老乡,当年省高院与司法厅一栋楼一个饭堂,两人时常碰面又是老乡,杨贤才一直对陈卓伦颇为照顾。

  陈卓伦1986年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律师职业,被业内称为“广东最牛律师”,在他的带领下,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全广东最大的事务所,拥有律师近200名。陈卓伦本人也担任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广州中院处理中诚广场拍卖案的时候,杨贤才担任广东高院执行局局长,是分管领导,陈卓伦在中诚广场易手过程中曾负责法律事务。

  不少广东律师总结出了一个怪现象:刚接了一个省高院执行案件的委托不久,当事人却说要换律师,无一例外,每次换的都是陈卓伦!人们都知道陈卓伦与杨贤才“关系铁”。也正是因为搭上杨贤才这班车,陈卓伦才成为“广东最牛律师”。

  陈卓伦经杨引荐认识黄松有,且很快成为“好友”,三人都是潮汕同乡。杨贤才案发后,据法院认定,陈卓伦共向杨贤才行贿数次,金额共计17万元。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其担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陈卓伦谋取利益,陈卓伦共向黄松有行贿300万元。

  法官黄松有、杨贤才,律师陈卓伦、许俊宏,商人范骏业和郭某皆为潮汕同乡,借助法院执行权这一特殊环节,形人潮汕帮。尤其在中诚广场拍卖过程中,这些人皆有非法获利。

  ■“第一执行局长”带坏了广东省高院

  杨贤才案发后,广东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华杰说:“杨贤才案令广东法院形象遭受重创,使全省法院队伍集体蒙羞,在全省法院系统引起极大震动。省高院、广州市中院共有36名干警涉案,其中4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有媒体公开报道的就有范幸、赖泽松、陈基武等人因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另有11人因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或留党察看的党纪处分,同时被给予撤职的政纪处分。

  据一位办案一人员介绍,在办案的关键时刻,广东省高院正常办公都受到影响,因为很多法官都要接受调查或配合调查。

  执行法官会出事,几乎是广东司法圈中人们都意料到的事。从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刘宽落马,到珠海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全军覆没,再到杨贤才案发,执行法官已经是法官行业中的“高危群体”。

  心态的极度不平衡,在法官行业里普遍存在。一位广东律师分析,以执行案件来说,委托律师可以堂堂正正地接受风险代理,如果执行成功,律师最高可以拿到30%的风险代理回报,上亿元的案子律师拿个上千万都是正当的。可法官呢?同样的学识背景,同样的辛苦工作,他只能拿一份几千元的“死”工资。这也正是很多执行法官沦为罪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吃必穿山甲见面就收钱

  杨贤才在位时几乎每天都有人约他吃饭喝茶,每次与不同的人见面时,对方总是忘不了给他送钱,对此他已经习以为常。有时实在不方便见面,就约定在路上碰面打个招呼,就在错车时候,对方从打开的车窗中向他车里扔过来一个纸包,里面总会有十万八万元的现金。

  接近过杨贤才的人知道他还有一个习惯,只要有人请他吃饭,饭桌上必定会有一道他最喜欢的菜:穿山甲。

  保定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8年春节,杨贤才利用担任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庭庭长、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被告单位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陈卓伦等单位或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11830438.2元,对价值人民币16946352.39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正如人们所说,三千万放倒了“中国第一执行局长”。

  ■积极退脏争取从轻处罚

  据广东媒体报道,杨贤才主动交代的受贿案包括深圳大景源实业有限公司黎智华600万港币,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陈卓伦17万,广东百思威律师事务所许俊宏15万,广州市某公司不明200多万,中诚广场收购人不明100万港币。

  据称,杨贤才被捕后开始不认供,甚至还翻供,办案人员利用他性格较弱的特点,明显感觉到他为家庭和儿子担忧,就从感情上打动他,最后他主动交待了出了两个律师、43个法官、12个行贿人。

  办案期间,为了能让杨贤才配合办案,中午让他和办案人员一起吃饭,有时还给他专门加菜,给他买他爱吃的香蕉,杨在监所每天能吃上一顿肉。受感动后,他开始主动交待了。他说,这样做心安理得,是办案人员的温情执法打动了他。

  他主动配合办案人员追脏,积极退脏。他有一笔480万元的脏款已借给别人,很多人认为这笔脏款很难追回来了,他曾给妻子写信找人借钱退脏。办案人员带他妻子到看守所见面,杨声泪俱下,表示一定要退脏,以期被从轻发落。

  法院最后认为被告人杨贤才在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未能查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

  5月3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保定市中级法院判决被告人杨贤才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 郭志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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