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想象以后的每一天会怎么过,以前我在南通上学,现在我要在南通坐牢,想想我的同学,他们还在不远处的校园里上课,每天有说有笑很快乐,我却在高墙里面,连自由都没有了……”
——本案被告人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南通某大学大一女生运输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孔非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6月,孔非在QQ上找到了一个暑期“兼职打工”的机会:给一名男子做“助理”,报酬每天100元,让人想不到的是,她的工作竟是替人运输毒品。结果可想而知,孔非第一次“助理贩毒”就被警方抓获,她最终只拿到不足100元的报酬,却为此葬送了青春和前程。
暑期兼职做“助理”
6月的一天,孔非在QQ里遇到了之前认识的朋友盛志华(另案处理)。而此人正是给她和前男友提供冰毒的毒贩(孔非已不再吸毒)。
“打工太辛苦,你跟着我干吧,做我的助理。”盛志华在QQ上说。
孔非知道盛志华是个毒贩,她对盛志华说的“助理”是什么意思心知肚明,不过,她还是同意了盛志华的要求。在QQ上,盛志华答应她,包吃包住,每天给100元报酬。
6月30日,孔非接到了盛志华的指令,要她一起随乘飞机到四川省成都市。两人入住成都一家酒店后,孔非仍旧无所事事,而盛志华则悄悄地从当地毒贩手中购得170多克冰毒,做这一切时,盛志华都瞒着孔非,因为他知道这个女孩没有经验,知道越多会越紧张。
冰毒到手后,第二天盛志华又买来了502胶水和一袋食品,这时他命令孔非去洗澡:“洗的时间越长越好。”孔非听令进入洗手间,而盛志华则在房间里改造食品包装,将毒品分别藏入薯片罐和辣椒酱瓶中。但盛志华还没完工,孔非就洗好澡走了出来,她看到盛志华在封包装,心里明白了一点,但她没有问。
千里运毒下车被抓
藏有毒品的食品被随意地放进一个塑料袋中,盛志华带着孔非起程前往重庆,在重庆没有停留,两人又坐上了开往泰兴的长途巴士,他们将在那儿转往南通。
上车不久,孔非虽然怀疑食品里藏毒,但她在肚子饿时还是忍不住打开食品袋,想拿东西吃。盛志华发现后脸色大变,一把夺过瓶子,警告孔非不要乱动。而孔非到此时更加确定,辣椒酱里藏有毒品。
为了一天100元钱的报酬,孔非选择了沉默。实际上,被盛志华扣除她从南通赶到合肥的路费、吃饭的费用,她实际真正入账不过八九十元钱。
7月3日,大巴开到泰兴后,下车的两人被警方当场抓获,现场收缴冰毒共170.1克。7月9日,孔非被警方刑事拘留。
12月7日这天是孔非19岁的生日。对这个她期盼已久的生日,孔非怎么也没想到会在海门市看守所里度过。
花季少女自毁前程
孔非的案件看起来并不是很大,但审理的“级别”很高,公诉人是海门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审判长则由海门法院的院长担任。在司法机关看来,这起在校大学生的犯罪案审理重点是在于教育,教育她本人以及社会。
庭审时,孔非的辩护律师出示了她的同班同学写的联名信,请求法庭“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律师提出两点辩护意见:孔非是从犯;她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认罪态度好,请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庭上,辩护律师还专门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孔非患有严重的鼻隔偏曲,医生多次建议手术治疗,但因学习任务重,一直没有时间动手术,平时经常血流不止,但仍很有爱心,在出事前还去义务献血,为社会献爱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非明知盛志华贩卖毒品,仍答应为其贩卖毒品提供帮助,且涉案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考虑到本案中,孔非为盛志华贩卖、运输毒品是提供掩护、协助作用,与一般的运输毒品相比,危害要小,且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遂依法从轻判决孔非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
在庭上,面对旁听案件的父母,孔非声泪俱下,陪伴她的只有悔恨。旁听的人群唏嘘不已,为这位花季少女的堕落而惋惜。(文中主人公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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