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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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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6警察杀人伪装自杀现场死者遗体7年后下葬
发布日期:【2011-12-27 00:00:00】  

12月23日,被害人李胜利的家人在墓前祭奠。历经7年,最后一名嫌疑人落网,李胜利的遗体得以入土为安。

12月23日,被害人李胜利的家人在墓前祭奠。历经7年,最后一名嫌疑人落网,李胜利的遗体得以入土为安。

本报讯 “周口6警察杀人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海宇落网之后,原定于今日开庭对她进行审判,因故推迟到明日开庭审理。

今年12月23日,在死亡七年之后,周口市下岗职工李胜利的遗体终于火化并被下葬。

火化前,妹妹李艳红将内脏放进哥哥的胸膛。李胜利第一次尸检后,五脏六腑被翻了出来检查一遍,法医证实,坠楼没有问题。

李艳红问法医,“那俺哥的内脏咋办?”“自己找地方收起来。”李艳红把哥哥的内脏装进一个充满福尔马林液的塑料桶,在家一放7年。

七年前,2004年9月20日,在河南省周口市七一路派出所,下岗职工李胜利被六名警察打晕,从四楼被扔下坠亡。随后,6名警察伪造李胜利跳楼自杀的现场。

此后,李的家属不停地上访,讨要公道。

历经多年的侦查,案情告破。2008年,此案的主犯李立田伏法,同案的吕留生、冷飞等被判重刑;张伞、王海宇在今年的清网行动中被抓捕。

作为犯罪嫌疑人,王海宇以怀孕为由再次被取保候审。

案情回放

当年中学生作证扭转案情

妹妹替哥哥申冤

2004年9月20日,在周口市医院太平间,妹妹李艳红看到哥哥李胜利的遗体。据当时周口警方的认定,哥哥系跳楼自杀。

当时的警方称,当天,李胜利因与人发生口角,被七一路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带进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趁警察不备从四楼跳下,系自杀身亡。

在太平间,李艳红看见哥哥脸上的血迹已被擦去,裸露的四肢上布满淤痕,袜子也少了一只。“好好的人为啥去跳楼,死得冤。”她回忆说,“当时,警察四处放风说,俺小哥有精神病,这显然不对。”

从太平间出来,李艳红决定去上访。她希望,为死去的哥哥讨个公道。

经过一年的上访,李艳红和律师发现警方很多漏洞:比如,李胜利坠楼的角度几乎为零,而正常人跳楼一定会有弧度。还有目击者看见,李胜利被警察带走时,有人说“到所里弄死他。”

关键证人改变案情

2005年,时任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的王万春接手调查此案。

据王万春的一位同事回忆,当时,没想到会是今天的这个结果。最初认为,顶多就是警察把李胜利打得受不了,李愤然跳楼。

“查来查去,不是那么回事。”该同事说,“因为我们发现了一个具有决定性和颠覆性的证据。”这个颠覆性的证据来自一名叫董钊的证人。

“我们调取了在李胜利死亡当天,周口市110派给七一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与派出所交给我们的记录对比后,发现少了一名叫董钊的报警人。”该同事回忆说,后来,他们找到了董钊。

历经四次询问,王万春从董钊那里获得一个曾被周口市公安局原局长称为“如属实,整个地球都将震动”的事实。

李胜利是被警察从派出所四楼扔下去的。董钊目击了李胜利生命的最后时刻。

当时,董钊还在上中学,因同学被打,警察将他们带到七一路派出所调查。在进入派出所三楼的一间办公室后,恰巧遇见四五个警察抬着昏迷不醒的李胜利往外走,当时李胜利满脸是血。随后,王海宇把董钊拽进一间办公室,没多久,就有警察大喊“有人跳楼了。”

据此证据,王万春还原了整个案件的真相:2004年,李胜利与当地法院书记员吕留生的姐姐发生口角。随后,吕邀请七一路派出所警员为其出气。

接下来,被带回派出所的李胜利遭六名警员殴打昏迷,疑似死亡。为掩盖真相,涉案警员冷飞、李立田经商议,将昏迷中的李胜利从四楼扔下,并伪造其坠楼身亡的案发现场。

焦点问题

嫌疑人两次以“怀孕”取保候审

王海宇2006年因怀孕被取保候审,经历潜逃落网后,再次声称怀孕

在李胜利死亡七年后,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海宇终于归案。王海宇,女,33岁,系参与殴打李胜利的警察之一,七年来,她被两次逮捕,一次通缉。

2006年,李胜利死因得以澄清后,周口市检察院对王进行批捕。同年10月13日,王因怀孕被取保候审。随后,潜逃。三年后,2009年,经李艳红举报,公安部门对王进行网上通缉。

2011年11月,王再次归案。随后,因第二次怀孕被取保候审。据《许昌市中心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显示,此时王怀孕42天。

周口市扶沟县检察院编号为扶检刑诉(2011)209号的起诉书印证了李艳红的说法。据该起诉书显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王海宇2006年9月7日被刑事拘留,随后,因哺乳婴儿改为监视居住。一年后,2007年,检察院决定对王海宇进行逮捕。四年后,王海宇归案并于20余天后取保候审。

对王海宇因何能长期不归案,参与办案的警官不愿谈及。“有时候警力不够,还有时候找不到人。”一位警员说,“你应该理解我们的难处。”

据了解,警员所说的难处是王海宇的身份,她的父亲王培林退休前,是周口市检察院的一名干部,曾任周口市检察院反贪局、起诉处等多部门领导职务。

怀孕被指造假

同时,此前与案子有关的一些事实令人不解。一直关注并报道此案的记者李晨说,王海宇至今还在派出所领工资,而且第二次怀孕涉嫌造假。

李晨出示了两份证据。一份是七一路派出所财务科王科长的录音。录音中,王科长承认王海宇还在领工资,不过他没见过这个人,估计是休病假了。第二份是王海宇丈夫单位领导张东立的口证王海宇的丈夫告诉他,妻子怀孕是假的。

昨日,记者就此疑点向七一路派出所王主任求证。对方称,据其了解王海宇可能没领工资,但具体事宜要向财务科王科长求证。不过,王科长电话始终关机。

昨日,李艳红说,王海宇与她会面表示歉意,希望她能原谅自己的行为,并对此事不再追究,“我们谈崩了,具体细节还不便透露”。

两人谈崩之后,扶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给李艳红打来电话。原定27日开庭审理的王海宇案,因故推迟到28日。“法官说,法警被抽调到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人手不够。”

涉案警员曾同时翻供

另外,令人费解的是,在李胜利案二审第一次开庭时,关押在三个不同地方的涉案警员同时翻供。而且关押在看守所的原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当庭脱掉了外套,露出了前后写有“冤”字的背心。

二审第二次开庭,警员家属在法院门口围攻了前来诉讼的律师,还爬上了法院的大楼扬言跳楼。为此,法院不得不推迟开庭审理。

讲述

检察官:办案期间曾遭恶意撞车

警察杀人案的案卷,摆到王万春面前时,是2005年,他时任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王万春没有料到,压力随之而来。

2006年,在王的侦办下,对涉案警员的起诉由涉嫌刑讯逼供,转为故意杀人。此后有人提出,既然是杀人案就应该交回公安部门办理。

王万春记得,当时他向检察长汇报了自己的想法,检察长问,有几成把握把案子办好。他说,六七成。“检察长说,好,那我就向省里汇报,案子还由你来办。”

他回忆,接下来,他在黑天回家时,被几个男子围住谩骂;关于他刑讯逼供的举报,递交到有关部门;涉案警员的家属也闹到了周口市检察院。

最让王万春感到不安的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一次车祸。

王万春回忆,当时自己正在高速路上开车,忽然有一辆小轿车斜着撞了过来。“第一次没撞上,就开到前面等,等我的车上去了,又接着撞了两次。后来就跑了”,他说,“报了案,现在还没进展,不过这一定是有目的和准备的,因为撞我的车是一辆套牌车。”

昨天,聊起他办理的6警察杀人案,在200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首届全国反渎职侵权十大精品案件,他笑说,这是对自己最好的奖励。

如今,王万春被调到了周口市检察院监所处任处长。他办公室的角落里,堆着一张合起来的行军床。床是从原工作部门带过来的,那时办案子累了,就倒在上面睡上一觉。

本报记者 崔木扬 河南周口报道

(崔木扬 河南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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