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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公告: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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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国“诈保”案:从高级经理到连环诈骗犯
发布日期:【2012-04-22 00:00:00】  
江苏南通一名曾经入围“第三届全国保险明星候选人”的保险代理人,因赌博、炒股、还高利贷等急需资金,伪造3种保险理财产品,面向公司内部和社会发售,并以帮助购买私募基金及某公司理财产品为名,共骗取他人保险费合计人民币1769万余元。
  这就是发生在南通、轰动全国的“诈保门”事件。2011年年底,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跨度长达8年、受害者逾120余人的连环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嘉森(化名)以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近日,审理此案的法官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了该案的诸多细节。
  侵吞千万保费押注澳门豪赌
  出生于1978年的嘉森,20岁时就开始在多家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虽然只有中专文化,因为精明能干,客户越来越多。但极少有人知道,事业春风得意的嘉森还有另外一面:赌场惨败的赌徒。一开始他还只是在南通本地小赌,后来发展到去澳门赌博。
  平时赌博输光了钱,嘉森就借高利贷继续赌,然而赌桌就像一个无底洞,自己的那点收入根本不够。
  2003年,当时还在南通某保险分公司任职的嘉森,结识了南通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总季某。因公司在年底需要为员工购买保险,嘉森成了他的代理人。当无钱再赌时,嘉森便将敛财的目光投向了季某,以销售短期意外险为名,先后骗得季某1500多万元。
  这些巨款大都被嘉森拿到澳门赌场上押注。几年下来,输掉的钱达到七八百万元,其余的钱则被其炒股、偿还高利贷和个人消费。
  伪造保单诈骗1700余万元
  2010年初,季某的保险产品要到期了,她找到嘉森要求全额偿付保险费及利息。按照双方的协议,季某此时的本金加利息总额近2000万元。就在嘉森快走投无路的时候,江苏一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要筹备成立南通分公司。经人引荐,江苏公司方面提出由嘉森来筹建南通分公司。
  嘉森利用手中从季某处骗来的剩余资金,筹备南通分公司,并先后招聘了15名工作人员。但三个月后,由于江苏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调离,南通分公司的开办便耽搁了下来。
  2010年4月8日是季某保险产品的到期日,嘉森想到利用假保单收取保费还季某的钱。嘉森向季某谎称,公司要10到15个工作日才能兑付。稳住季某后,嘉森就紧锣密鼓地率先在公司内部开始了员工持股计划。
  4月上旬,嘉森和员工们讲,总公司推出了一款一年定投的理财产品,只有公司员工才可以购买,一手是5万元,回报比较高,一年可达10%。南通分公司的员工不仅自己购买,还动员家人出钱购买。于是,嘉森捏造了“江苏××保险南通分公司”,并私刻了公章,内部发售所谓“员工持股一年定投”,骗取资金175万元,部分用于偿还季某。
  后来,当季某再次向嘉森索要1000万元时,他又先后通过员工面向社会发售“××理财金账户(A)”和“××理财金账户(B)”,骗得保费1000多万元。购买这些产品的钱款直接打到了嘉森的银行卡上,嘉森拿来偿还了季某的大部分保费和利息。
  嘉森竟然连自己的亲生母亲也骗。据嘉森交代,在发行“员工持股计划”时,他让母亲四处举债最终拿出39万元购买员工定投。
  2010年6月11日,南通一名购买了该理财产品的黄姓市民致电江苏公司,核实南通分公司是否在销售“××理财产品A”。听了黄先生介绍的情况后,江苏公司感到里面有问题。第二天,江苏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到南通进行调查核实。自此,这起轰动全国的惊天保险骗局才得以揭开。嘉森精心设计的“诈保门”,诈骗数额达1486.5744万元。
  此外,嘉森还以帮助购买私募基金及理财产品为名,诈骗他人283.2万元。被骗市民的损失也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其中一位盛姓市民被骗高达289.5万元。
  涉案受害人多达120余人
  案发后,江苏公司声誉受到重大影响。鉴于对此事的失察,12位公司高管筹借1450万元,对受害人实行先行垫付。被嘉森诈骗的1000多万元巨款,大多已无法追回。此时,南通“大调解”也及时介入,平息事端,使受害人经济损失得到最大程度地补偿。
  2010年6月17日,嘉森被南通警方刑拘。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5月18日向南通市中院提起公诉,指控嘉森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
  法院审理认为,自2003年至2009年,嘉森因赌博、炒股、还高利贷等急需资金,采用虚构南通××人寿保险分公司短期意外险的方法,先后从季某处骗取保险费合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后因季某要求全额偿付保险费及利息,嘉森遂利用筹备江苏公司南通分公司的便利条件,虚构保险产品骗取他人保险费以填补窟窿。
  据查,嘉森在筹备江苏公司南通分公司过程中,私刻了“江苏××保险南通分公司”公章一枚,伪造了南通分公司保险合同,并先后虚构3种保险理财产品发售。自2010年4月至6月,共骗取他人保险费合计人民币1486万元;2006年至2010年期间,嘉森还先后以帮助购买私募基金及公司优质理财产品为名,骗取邱某、王某、郭某等人合计人民币283.2万元,合计诈骗额达1769.7744万元。
  承办法官介绍,嘉森案涉案受害人多达120余人。有的是将卖房的钱拿来买保险的;有的是刚毕业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动员自己的父母拿血汗钱来购买的;还有的是七八十岁的老人,拿出一辈子的积蓄。
  ■故事背后
  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原则上应通过银行代收款的形式进行缴纳,客户应尽量避免直接将现金交给保险代理人或在交费后及时向所属保险公司查询交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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